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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70481/2022-14662 主题分类 煤炭
成文日期 2018-07-17 发布日期 2018-07-17
发文机关 政府办公室 关键词
发文字号 滕政办发〔2018〕70号 有效性 失效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洁净型煤和节能环保炉具推广工作的通知
滕政办发〔2018〕7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滕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开展民用散煤污染治理,进一步改善全市空气环境质量,根据枣庄市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洁净型煤和节能环保炉具推广工作的通知》(枣煤清洁〔2018〕1号)文件精神,2018年度对不能通过清洁供暖替代散烧煤供暖的区域,继续推进散煤清洁化治理。通过集中供煤的方式,大力推广洁净型煤(含型煤、优质无烟块、兰炭,下同)替代散煤,提高民用取暖用煤质量,并推广更换节能环保炉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推广任务

全面完成枣庄市下达的推广民用洁净型煤5万吨、节能环保炉具5000台的年度工作任务。

二、强化组织领导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洁净型煤和节能环保炉具推广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夯实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任务目标、工作步骤、完成时限和保障措施。要明确相关责任人,逐级签订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抓好工作落实。各镇街实施方案要于2018年7月20日前报市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市直各有关单位要继续按照《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滕政办发〔2016〕121号)职责分工要求,继续抓好相关工作落实。

三、规范供应体系建设

按照全面征集、择优推介、合理布局、定户供给、精准配送的原则,综合考虑价格、质量、服务、保障能力等因素,全市确定5个洁净型煤生产供应企业,5个节能环保炉具销售企业,面向社会公布推介产品目录。各镇街设立相应的洁净型煤、节能炉具销售网点,规范供应流程,畅通供应主渠道,确保全面满足群众洁净型煤和节能环保炉具需求。洁净型煤要坚持包装销售,包装袋上要注明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煤质指标等信息或在包装袋内放置标识卡。节能炉具要贴有厂家商标,做到标识清晰、源头可溯。

四、落实财政引导资金

2018年度,枣庄、滕州两级财政按照洁净型煤200元/吨、节能环保炉具200元/台的标准,进行奖补。洁净型煤每户最高补贴2吨,不足2吨的按居民实际购买数量进行补贴。节能环保炉具每户最高补贴1台。财政奖补资金,按照镇街年度洁净型煤和节能环保炉具的考核完成量据实拨付。

五、严格市场管理

2018年度,全市执行《商品煤质量民用型煤》(GB34170-2017)型煤1号、《商品煤质量民用散煤》(GB34169-2017)无烟1号指标要求,兰炭指标控制在干基硫(St,d)≤0.30%、灰分(Ad)≤5.00%、氧化铝(Al2O3)≤1.00%、全水分≤8.0%、磷(Pd)≤0.01%)范围内。

要加强洁净型煤市场监管,不定期开展质量抽检活动,每年委托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煤质检验机构,对我市推介企业生产、销售、使用的洁净型煤产品质量抽检不少于2次。洁净型煤产品抽检一次不合格的给予警告,责令更换产品;抽检两次不合格的,责令更换产品、停业整顿,经整顿仍不合格的取消其加工配送资格。

要依法查处囤积、运输、销售、使用劣质散煤的行为,全面取缔无证无照散煤经营网点,严厉打击走街串巷销售劣质散煤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不符合煤炭质量指标要求的散煤的加工、运输、销售和使用。

六、加大宣传引导

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标语、条幅、村务公开栏、微信群以及宣传车等宣传工具,积极宣讲“用好煤、保蓝天、配好炉、少用煤”的知识和政策。针对洁净型煤燃烧后无色无味的特点,特别是劣质炉具燃烧不充分现象,加强一氧化碳中毒预防知识宣传,引导居民安全、科学地使用燃煤炉具。广泛开展村居、广场、集市现场试烧推广,充分演示洁净型煤、节能环保炉具的优点,让群众感得到、看得见,努力提升广大群众对洁净型煤和节能环保炉具的认知度。

七、加强督导考核

市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导考核,建立定期排名通报制度,每月通报一次洁净型煤和节能环保炉具的推广工作进度。对推动工作得力的部门和镇街予以宣传、表彰;对工作进度滞后、组织推动不力的部门和镇街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2018年度全市洁净型煤和节能环保炉具推广任务分解表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7日


附件:


2018年度全市洁净型煤和节能环保炉具推广任务分解表


镇街

洁净型煤推广量(吨)

节能环保炉具(台)

备注

鲍沟镇

3000

260


滨湖镇

3400

260


柴胡店镇

1500

260


东郭镇

3500

260


东沙河镇

2200

260


大坞镇

2900

260


官桥镇

2600

260


洪绪镇

1600

260


界河镇

2900

260


级索镇

3100

260


姜屯镇

2700

260


龙阳镇

2600

260


木石镇

2000

260


南沙河镇

1800

260


西岗镇

4000

260


羊庄镇

3000

260


张汪镇

3200

260


北辛街道

1000

160


荆河街道

1000

160


龙泉街道

1000

160


善南街道

1000

100



文件文字版: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洁净型煤和节能环保炉具推广工作的通知.docx

文件PDF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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