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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70481/2023-00133 主题分类 医药管理
成文日期 2023-01-21 发布日期 2023-01-21
发文机关 滕州市人民政府 关键词 中医药;中医药特色;实施意见;专科;中医药产业
发文字号 滕政发〔2023〕1号 有效性 有效

滕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滕州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滕政发〔2023〕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滕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滕州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滕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滕州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发〔2019〕43号)、《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发〔2020〕15号)和《中共枣庄市委、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枣发〔2021〕21号)精神,加快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完善中医药健康服务网络

(一)全力推进市中医医院迁建工程。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中医医院迁建工程,全面提升中医药综合服务水平。巩固市中医医院县级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建设成果,进一步提升内涵建设。(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局)

(二)切实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开展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依托市中医医院,深入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每年组织人员参加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和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充分发挥市中医医院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加强城乡中医药对口支援。探索构建县域内整合型中医药服务运行体系和协同机制。大力发展中医诊所、门诊部和特色专科医院,鼓励连锁经营。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国医堂、中医馆)按照标准配备中医医师,中医药服务辐射全部社区卫生服务站和80%以上村卫生室,力争到2023年,全市建成服务优势突出的特色品牌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国医堂、中医馆)达到30%以上。(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规范管理中医药服务机构。加强中医医院等级评审和绩效考核工作,对中医医院运营、质量安全等关键数据及中医药特色指标进行评价,将考核结果与重点项目建设、人员晋升、专科建设挂钩,引导中医医院主动加强和改进医院管理。加强中医药质控体系建设,建成21个中医药质控中心,开展中医药处方质量提升行动,重点加强中成药辨证使用工作。实施“互联网+中医药健康服务”行动,支持中医类医院创建“互联网医院”,到2022年,市中医医院接入省市“互联网+医疗健康”惠民便民服务平台,达到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4级以上。(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市大数据服务中心)

二、发挥中医药在维护和促进人民健康中的独特作用

(四)发挥中医药临床诊疗和疾病预防优势。推进中医经典、中医治未病、中医外治技术、中医康复和中医护理“五个全科化”建设。推进各级中医重点专科做优做强,创建一批国家、省、市级“十四五”中医药重点专科。市中医医院要加强重点专科专病建设,提高中医药诊疗水平和临床疗效。加强齐鲁中医药优势专科集群成员单位管理。持续优化市中医医院治未病中心管理,将治未病服务融入临床各科室,规范服务标准,提高服务水平,在适宜人群中推广20个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大力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太极拳、健身气功(如八段锦)等养生保健方法,推广体现中医治未病理念的健康工作和生活方式。(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

(五)促进中西医协同发展。强化市中医医院急诊、重症医学等科室建设,提高急危重症救治能力。围绕重大疑难病及常见疾病,开展中西医协同攻关和临床协作。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西医协同机制,发挥中西医协作滕州市级专家组作用。全市政府办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全部设置标准化中医药科室,建立中医参与会诊制度。推广“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的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强化临床科室中医医师配备,打造中西医结合团队,开展中西医联合诊疗,逐步建立中西医多学科诊疗体系。鼓励科室间、院间和医共体内部开展中西医协作。继续组织人员参加“西医学中医”培训,培养一批能够运用中医药思维和理法方药诊治疾病的中西医结合人才。(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

(六)提升中医药特色康复能力。完善中医药康复服务体系,增强中医药康复服务水平。贯彻实施枣庄市中医药康复能力提升工程,优化市中医医院康复中心管理,支持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国医堂)建设中医药特色康复科室,促进中医药与现代康复技术、设备结合,形成一批中医特色康复方案。(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市残联)

三、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七)大力培养和招引中医药人才。以中医医院迁建为契机,联合省内外高校,高标准建设中医医院中医临床教学基地。深化校地合作,发挥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教学医院作用,不断提升中医医院的医、教、研综合实力。扩大枣庄科技职业学院中医药学培养规模。鼓励中医医院通过校园招聘、自主招聘引进中医药类人才。加大中医药高端人才柔性引进力度,积极邀请院士、国医大师、泰山学者来我市建立工作室(站)。对新引进的符合我市绿色通道服务范围的高层次人才,及时落实入编、住房、子女就学及配偶随迁等政策规定;对急需引进的高端中医药人才,采取一事一议,开通绿色人才引进渠道,制定特殊优惠政策,确保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引得来、育得好、留得住。(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教育和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

(八)加强培育本地中医药骨干人才。大力实施“三经传承”战略,提升中医临床诊疗能力。加强重点学科及学科带头人的培育力度。开展师承教育,建立高年资中医医师带徒制度,创建一批国家、省、市名中医传承工作室。积极参加枣庄市级名中医、基层名中医评选,培养、推介中青年骨干人才和传承人。到2023年,建成2个市级以上名中医传承工作室,培养4名师承教育继承人,评选3名市级名中医、基层名中医。(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

(九)健全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在名中医评选、职称评聘和表彰活动中,落实以中医经典应用、临床水平和工作实绩为重点的评价标准。专业技术人员在乡镇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申报副高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0年以上申报正高级职称,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

四、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

(十)扎实推进中医药文化传承。加强中医药古籍、文献、名家经验、民间中药单(验)方和技术的挖掘、整理与传承。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文化主题公园等中医药文化载体的作用,培育发展一批省、市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和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积极开展中医药文化传播活动,打造具有滕州特色的、主题鲜明、氛围浓厚、遗产丰富的中医药文化宣传阵地。以“六进”为重点开展中医药文化传承工作,在中小学试点开展中医药教育,通过“小手拉大手”带动家庭学习中医药文化,推动中医药文化“进学校”、“进家庭”,打造一批中医药文化进校园试点学校;大力开展中医药文化节等宣传普及活动,鼓励支持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家庭医生提供中医药服务,普及推广太极拳、八段锦、五禽戏等中医传统养生运动,推动中医药文化“进社区”、“进乡村”;在机关、企业开展中医药保健讲座和中医药诊疗技术体验活动,宣传推广中医工间保健操,推动中医药文化“进机关”、“进企业”,努力营造“学中医、信中医、用中医”的浓厚氛围。加强中医药对外交流,融入鲁南四市中医药一体化发展。(责任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政府办公室〈市外事办公室〉)

(十一)加快推进中医药创新发展。建设滕州市中药炮制文化和技术传承中心,做好老药工制药、鉴定、炮制技术经验的挖掘整理。建立科技与中医药主管部门协同联动的中医药科研规划和管理机制,研究制定促进中医药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中医药科技研发,在中医药科研项目立项、考核、验收等环节,遵循中医药规律,实行同行评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卫生健康局)

五、大力推动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十二)加快推进中药材种植业规模化发展。把中医药产业融入“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战略,培育发展特色优质中药材。中医药种植产业基础设施增强、品种结构合理、产品品质优势明显、特色突出。加强本地药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建立科学保护和采收方法,保护本地中药资源的多样性。落实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种植要求,加强道地药材产地加工研究,提升中药材规模化和标准化生产水平。支持荷叶、金银花、皂角、皂刺等特色药材基地建设和发展,创建1家枣庄市级优质中药材种植示范基地。鼓励和支持在国有林场苗圃种植中药材。(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

(十三)加快推进中医药产业融合协同发展。积极开发中医养生药膳名录,加大中医药功能性食品的研发力度,促进“中医药+”产品的研发及推广。培育发展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服务机构,鼓励支持医养结合机构提供中医药服务。鼓励企业开发以中药材为原料的兽药、农药以及非药用产品,拓展中药材功能价值。支持依托红河湿地、刘村梨园等优质生态旅游资源,开发布局中药材体验种养、休闲康养、旅游疗养等现代服务业,积极创建一批省、市级中医药特色的文旅康养融合发展示范区和康养旅游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十四)加快推进中医药健康产业增量提质发展。扶持山东千草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等企业,鼓励研发创新,优化原有产品,增强、延伸中医药产业生产链、供应链和价值链,提升带动能力和拓展辐射能力。以中医经典名方、名老中医长期临床实践的验方为基础,以滕州市智慧共享中药房为依托,支持开展中药特色临方炮制和中药传统制剂加工,研发院内中药制剂,推广丸散膏丹等传统中药剂型使用,满足临床个性化需求。促进经批准后临床急需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在医共体内共享使用。(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六、改革完善中医药管理体制和保障机制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市委促进中医药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召开1次全体会议,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重要政策、改革举措和专项工作。市卫生健康部门党组每半年专题研究1次中医药工作。市中医医院党委书记、院长应当至少1人具有中医药专业背景,院级领导班子成员中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一般不低于60%。(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卫生健康局)

(十六)积极落实政策。落实中医药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基金收支情况及参保人员就医需求,按规定受理审核新增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申请,将符合规定的中医诊疗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医保总额控制指标向中医医疗机构适当倾斜,因医药服务价格等重大政策调整、影响范围较大的突发事件等导致医保费用变化较大的,医保可在年终清算时予以调整。参保人员在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使用中医药治疗,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医保报销比例不低于85%。积极发挥中医诊疗优势,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在有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内探索设立日间诊疗中心,适时将符合规定的中医诊疗费用纳入日间病房医保结算管理支付范围。(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

(十七)强化投入保障。将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统筹安排中医药事业发展项目资金投入,逐步提高中医药投入在卫生健康投入占比,落实政府对政府办中医医院符合规定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等投入责任。摸清中医医院负债情况,所举借债务通过事业收入、债务置换等,多渠道筹措资金,依法依规予以偿还。(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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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政发〔2023〕1号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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