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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信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来自: 时间:2024-01-25 10:32:38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滕州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特编制滕州市信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滕州市信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努力提升政务公开服务质效,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1.主动公开。2023年,主动公开通知公告8条,规划计划1条,财政信息2条,重点领域4条,组织管理11条,政务公开基本目录1条。

2.依申请公开。2023年,滕州市信访局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事项。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与往年相比数量无变化。

3.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明确标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另明确信息公开时限要求,确保信息上传及时、避免出现空白栏目,扎实做好信息上传维护工作。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本单位新媒体的日常管理和栏目维护,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的公开内容。

5.监督保障。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以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结合工作安排,开展政务公开培训。

2023年,滕州市信访局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审查不当或保密审查机构未履行保密审查职责而引起的失泄密情况。2023年度未进行社会评议,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信访局重点围绕信息公开机制完善、内容审核、平台优化、业务培训等方面进一步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专题专栏内容不够丰富,更新不够及时,维护不够专业;二是政务公开渠道单一、业务操作不够规范,人员培训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加大工作力度,提升政务公开业务水平。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站位,高度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服务群众、促进职能转变的重要抓手。二是进一步拓宽政务公开渠道,不断丰富和调整市信访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对外平台的板块、栏目、内容,优化公开信息,以优质的内容输出提升用户对信访工作的关注度。三是以《条例》为准绳,加大工作人员培训力度,严格内容审核制度,在全面、准确、及时、有效公开上下功夫,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实处落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方面。2023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对照《滕州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围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明确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方面。2023年,滕州市信访局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未收到政协委员提案。

4.开展政务公开创新方面:  无

5.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6.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滕州网”(http://www.tengzhou.gov.cn/)网站查询和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滕州市信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滕州市善国北路信访局207 房间,联系电话:0632—5513913,电子邮箱tzxf5513913@zz.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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