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微山湖湿地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滕州微山湖湿地管理委员会
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枣庄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部署和要求,特编制本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湿地管委会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完善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建设,遵循公开、公平、便民的原则,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5条,其中概况信息4条、政策文件6条、规划计划1条、工作信息56条、行政权力运行公开3条、政策解读回应5条。同时,还利用滕州微山湖湿地景区微信公众号对景区工作进行报道和公开,并及时做好便民咨询工作。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微山湖湿地管委会本年度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合力抓、专人负责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将“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事和办会程序。及时上传工作动态、避免出现空白栏目,扎实做好信息上传维护工作并定期对公开内容进行严格把关和梳理。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网站内容建设,规范栏目设置,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强化信息搜索、办理服务功能,做好政务公开网站与滕州微山湖湿地管委会网站联动关系,做到多平台、多栏目、多渠道同步更新。
(五)监督保障情况
做好信息公开和宣传经费保障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发布流程开展工作,本部门参与滕州市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研究制定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办法,参加市级信息公开培训,推进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微山湖湿地管委会2020年度无违反规定和失泄密情况。
(六)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滕州微山湖湿地管委会2020年度未办理建议提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湿地管委会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社会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有待提高;常态化管理有待加强;信息更新速度有待进一步提升。改进措施: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宣传和培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严格按照相关条例和规定要求,努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突出宣传重点。围绕“5A”级景区建设等方面的举措、成效,把握群众热点、难点问题,认真调查研究,改进工作措施,力争成功创建国家5A级景区。三是强化信息时效。积极参与收集提供信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对政府信息进行系统深入的梳理和分类,加快信息撰写、审查、发布速度,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对重大事件公开报道不滞后,力争做到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滕州微山湖湿地管委会联系(地址:滕州市滨湖镇经济开发区,电话:0632-2610567;电子邮箱:weishanhushidi@163.com)。
滕州微山湖湿地管委会
2021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