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4-04315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张汪镇政府
- 成文时间:2024年06月11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4年06月11日
- 标 题: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公益性岗位日常管理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公益性岗位日常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公益性岗位日常管理的通知
各党总支、村:
为确保城乡公益性岗位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根据《关于在全市开展城乡公益性岗位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规范日常管理
(一)明确岗位职责。各村应明确公益性岗位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确保岗位人员能够清晰了解自己的工作内容和职责。
(二)加强考勤管理。建立严格的考勤制度,确保公益性岗位人员按时到岗、离岗,并如实记录考勤情况。在村居公示栏长期公布在岗人员名单、岗位职责等信息,按月公开在岗人员考勤考核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三)加强工作监督。建立工作监督机制,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上岗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坚决杜绝“冒名顶替”“吃空饷”等违反“双实名”管理的行为。
二、加强信息核查。针对乡村公益性岗位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暴露的优亲厚友等问题,村居务必对在岗人员本人及直系亲属(本人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是否为公职人员或村两委会成员进行专项核查。本次核查结果上报市纪委备查,一旦通过大数据比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对村主职干部问责处理。
三、工作要求
各村要深刻认识本次“乡村公益性岗位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必须对每位公益岗逐人清查、如本人和直系亲属为公职人员的即刻清退,村干部不要存在侥幸心理、隐瞒事实、虚报瞒报。6月19日前将核查表格报送至各党总支,各总支统一报到人社所,人社所汇总上报到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以备市纪委巡查。
电话:2807357
张汪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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