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3704810032/2024-04302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张汪镇政府
- 成文时间:2024年08月08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4年08月08日
- 标 题:张汪镇人民政府关于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及管理问题的专项整改方案
- 效力状态:有效
张汪镇人民政府关于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及管理问题的专项整改方案
张汪镇人民政府
关于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及管理问题的
专项整改方案
为切实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按照滕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巡察发现乡村公益岗安置及管理问题的专题报告>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定于2024年8月上旬至10月上旬开展公益性岗位安置及管理问题专项整改,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焦公益性岗位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2022年以来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进行全面彻底自查自纠,查漏补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以零容忍态度对有章不循、弄虚作假、冲击道德底线的问题,坚决予以严肃查处,确保政策落实不走样、不变味,切实发挥公益性岗位“兜底线、救急难”作用,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整改措施
(一)开展专项清理排查
按照“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各村开展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专项排查,重点排查无劳动能力、长期不上岗、顶替上岗、村干部或公职人员本人或直系亲属未备案上岗等现象,对未组织安置对象日常考勤,未按时上报死亡人员信息,设置“关系岗”,违规安置不符合条件人员,截留、挤占、挪用、冒领等违规使用补贴资金的,镇政府将组织人员进行实地抽查。对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进行清退,确保岗位人员与岗位需求相匹配。
(二)上岗流程摸排倒查
要严格开展上岗程序全面排查,重点排查上岗条件不符或标准降低、既定环节前后“倒置”或缺失等问题,责任到人,建立倒查追溯制度。对上岗人员民主评议、信息公示不规范,“抓阄”上岗、村干部指定上岗人员予以清退并公布结果。
(三)强化数据信息比对
加强与公安、民政、财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市场监管、残联等部门间数据共享,加大数据比对频次,动态比对在岗人员劳动年龄、社会保险缴纳、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享受退休待遇、死亡、财政供养等信息,比对筛查发现问题的,应及时予以清退,按有关规定追回补贴资金。
(四)做实日常考勤管理
各村要进一步明确日常考勤制度,做好上岗人员工作安排、日常出勤记录、请销假等工作。在村公示栏长期公布在岗人员名单、安置人员类型、家庭基本情况、举报电话等信息。每月公开在岗人员考勤结果、补贴发放金额,并报送镇政府汇总备案。
三、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8月8日-8月31日)
各村根据工作重点内容,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台账,及时摸清本村情况。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严查严改,围绕专项整改重点内容,聚焦公益性岗位中存在的人情岗、优亲厚友、吃空饷、套取挪用、虚报冒领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等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排查。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和完善问题清单、整改清单、治理清单,逐一整改销号。自查自纠工作台账经村负责人审定后,报镇政府。
(二)实地检查阶段(9月1日-7日)
坚持检查和指导帮助相结合、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结合,镇政府将组织人员通过开展实地指导、会议调度、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建立专门台账,加强整改督办。查看档案资料,查看公益性岗位开发和人员上岗各流程环节的档案资料规范化建设情况;实地与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座谈,了解岗位职责、上岗时间和补贴发放等情况。对检查发现问题的将形成问题清单及时反馈各村。
(三)整改提升阶段(9月8日-9月25日)
根据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各村要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及时进行整改,并建立公益性岗位风险防控长效机制。9月27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镇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明确责任。要切实扛起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坚持严的基调、采取严的措施,大力整治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坚决惩治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
(二)精心组织,真查真改。各对于新发现的问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及时整改,要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制度缺失、责任缺失、监管缺失等原因,不断完善监管工作机制,规范工作运行,确保公益性岗位成为公平岗、公开岗、公信岗。
(三)严肃纪律,规范行为。镇政府将严格执行《滕州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规定,加大检查力度,对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规定追究当事人及单位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张汪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