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3704810032/2024-04300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张汪镇政府
- 成文时间:2024年09月17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4年08月16日
- 标 题:关于2024年度张汪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续费通告
- 效力状态:有效
关于2024年度张汪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续费通告
关于2024年度张汪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参保续费通告
为做好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续费工作,推进城乡居民基本社会保险费惠民政策,保障缴费人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二、缴费时间:
8月16日至9月16日为集中缴费期,各村要在集中缴费期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纳工作。
三、缴费(续费)方式渠道:
1、微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参保人可通过微信缴费,有两种方式,一是通过“山东税务”公众号,二是通过“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缴纳(可点开“社保缴费指引”查看城乡居民指导缴费)。
2.支付宝。点开支付宝首页左上角选择城市为枣庄→“市民中心——社保——社保缴费——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缴费。
3.山东省电子税务局。通过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网站或手机下载山东省电子税务局APP,登录缴纳城乡居民社保费。
4、办税(缴费)服务大厅。携带身份证、银行卡到镇服务大厅,税务征收窗口办理。
5.如果以上缴费方式不会操作,可以持参保人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或社保卡等其中一个证件就近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张汪分行》或《张汪农商银行网点》持现金自主缴纳。
6.初次参保的,持本人身份证、社保卡、或户口簿到人社窗口申请参保登记信息后才可以自行缴纳。
五、咨询方式
1、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政策、待遇兑现等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人社经办机构咨询;2807357。
2、对缴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以向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进行咨询。
国家税务总局滕州市税务局 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6日
附:手机缴费二维码:

微信—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 支付宝—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

社保缴费指引入口 电子税务局手机APP二维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