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3704810032/2024-04300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张汪镇政府
  • 成文时间:2024年09月17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4年08月16日
  • 标  题:关于2024年度张汪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续费通告
  • 效力状态:有效

关于2024年度张汪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续费通告

  关于2024年度张汪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参保续费通告

为做好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续费工作,推进城乡居民基本社会保险费惠民政策,保障缴费人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二、缴费时间:

    8月16日至9月16日为集中缴费期,各村要在集中缴费期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纳工作。

三、缴费(续费)方式渠道:

1、微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参保人可通过微信缴费,有两种方式,一是通过“山东税务”公众号,二是通过“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缴纳(可点开“社保缴费指引”查看城乡居民指导缴费)。

2.支付宝。点开支付宝首页左上角选择城市为枣庄→“市民中心——社保——社保缴费——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缴费。

3.山东省电子税务局。通过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网站或手机下载山东省电子税务局APP,登录缴纳城乡居民社保费。

4、办税(缴费)服务大厅。携带身份证、银行卡到镇服务大厅,税务征收窗口办理。

5.如果以上缴费方式不会操作,可以持参保人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或社保卡等其中一个证件就近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张汪分行》或《张汪农商银行网点》持现金自主缴纳。

6.初次参保的,持本人身份证、社保卡、或户口簿到人社窗口申请参保登记信息后才可以自行缴纳

五、咨询方式

1、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政策、待遇兑现等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人社经办机构咨询;2807357。

2、对缴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以向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进行咨询。

国家税务总局滕州市税务局     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6日  

附:手机缴费二维码:

   

           

    微信—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    支付宝—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

 

       社保缴费指引入口         电子税务局手机APP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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