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3-00265
- 主题分类:议题解读
-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23年09月02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3年09月02日
- 标 题:【议题解读】《关于校车运营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起草情况
- 效力状态:有效
【议题解读】《关于校车运营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起草情况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将《关于校车运营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文件起草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起草背景
校车安全关乎师生人身安全、民生福祉和社会和谐稳定,加强校车安全管理是形势所需、民意所向,更是职责所在。目前,我市已办理校车标牌57辆,服务于25所学校、8所民办幼儿园,未办理校车标牌的23辆,均已下达停止运营通知书。受生源下降等因素影响,部分未取得办学许可证非法民办幼儿园可能会铤而走险非法运营,存在严重安全风险隐患。
近期,枣庄市翟军市长、张庆伟市长先后4次召开校车公司化运营改革工作推进会议,拟定了《枣庄市校车安全运营管理方案》,要求各区(市)加强辖区校车运营安全管理,完善校车运营改革工作方案。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周市长亲自安排部署,张市长精准指导,市教体局牵头组织起草了《实施方案》。在深入研讨、充分酝酿形成《实施方案》初稿的基础上,两次征求了市教育体育(校车)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意见和建议,逐项梳理吸纳。目前,《实施方案(送审稿)》已修改完善,现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通过后,将以市政府文件下发执行。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17号)《山东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95号)和省市相关要求拟定,明确了重点任务、实施办法、职责分工、实施步骤,规范了校车管理机制、校车服务提供、安全保障等内容,主要目的是建立健全校车安全长效监管机制,积极推进校车公司专业化、集约化运营,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财政补贴、公司运营、部门联动”校车安全管理机制,强化部门沟通协作,提升全市校车安全管理水平,提高服务质量和满意度,形成校车安全共建共享的良好局面。
三、需要重点汇报的问题
一是关于校车运营资金保障问题。我市2020年7月出台了《校车发展意见》,2022年出台了《滕州市农村小规模学校布局调整实施意见》,确定了目前校车运营模式和资金补贴标准,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财政资金比较紧张,校车补贴资金到位比较缓慢,造成了校车公司负债经营,导致驾驶人员工资发放不及时,影响到校车驾驶人员的积极性。建议市政府充分考虑校车公司实际困难,优先保障学生乘车补贴和校车购置补贴资金及时拨付。
二是关于部门联动形成合力问题。校车安全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审批、监管、维护、保养和查处非法接送学生车辆等工作,均需要建立相互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常抓不懈。特别是需要审批、公安、交通、财政、发改、应急等部门大力支持,才能确保全市校车的正常运营,确保全市乘车学生的交通安全。
三是关于整合资源专业运营问题。我市现有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23辆校车,可采取车辆由专业校车服务公司全托管整合、半托管运营和自行处置相结合的方式整合,从而实现校车运营“六统一”(统一安全培训、统一规范管理、统一安全监督、统一办理校车使用许可、统一规划行车线路、统一市场运行)和“八定”(定人、定座、定车、定线路、定班次、定时间、定接送地点、定收费标准)的要求,有效规避校车交通安全风险。对于不符合条件无法取得校车标牌的,须坚决禁止提供校车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