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3-00162
- 主题分类: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23年09月05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3年09月05日
- 标 题:【文字解读】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解读《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滕州市校车运营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文字解读】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解读《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滕州市校车运营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9月5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滕州市校车运营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滕政发〔2023〕14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了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理解政策相关内容,推动政策落地见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校车安全关乎师生人身安全、民生福祉和社会和谐稳定,加强校车安全管理是形势所需、民意所向,更是职责所在。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校车日常运营,充分发挥好校车服务保障作用,有效推进校车公司化运营改革工作,枣庄市出台了《枣庄市校车安全运营管理方案》,要求各区(市)加强辖区校车运营安全管理,完善校车运营改革工作方案。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市长亲自安排部署,精准指导,由市教体局牵头组织起草了《实施方案》。
二、制定依据
《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17号)《山东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95号)和省市相关要求拟定,通过全面深入开展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提升全市校车安全管理水平,明确校车安全管理责任,积极推进校车公司专业化运营,实现校车运营的专业化和集约化。进一步建立健全校车管理制度,完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构建校车安全运营的管理体系。
三、出台过程
按照枣庄、滕州两级市政府指示要求,结合《枣庄市校车安全运营管理方案》,市教体局作为市教育体育(校车)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牵头单位,在深入研讨、充分酝酿形成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于8月16日、8月23日,两次征求了市教育体育(校车)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意见和建议,逐项进行了梳理吸纳。最后,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通过后,市政府下发执行。
四、主要内容
明确了重点任务、实施办法、职责分工、实施步骤,规范了校车管理机制、校车服务提供、安全保障等内容,主要目的是建立健全校车安全长效监管机制,积极推进校车公司专业化、集约化运营,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财政补贴、公司运营、部门联动”校车安全管理机制,强化部门沟通协作,提升全市校车安全管理水平,提高服务质量和满意度,形成校车安全共建共享的良好局面。
五、解读部门、解读人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机关: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首席解读顾问:徐宏伟
政策咨询电话:0632-5501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