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0-00995
- 主题分类:简明问答
-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20年04月30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0年04月30日
- 标 题:【简明问答】解读《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市政府常务会议2020年度学法计划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简明问答】解读《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市政府常务会议2020年度学法计划的通知》
一、市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有哪几项?牵头单位是?
答:共有6项,分别是:
1.滕州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承办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
2.滕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承办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
3.滕州市供水中心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承办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
4.滕州市公办幼儿园收费价格调整(承办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
5.滕州市垃圾处理费征收价格调整(承办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6.滕州市全域旅游发展规划(承办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市政府常务会议2020年度学法的总体安排是?
答:市政府常务会议2020年度学习法律采取会前学法和专题学法讲座两种方式进行。全年计划安排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14次,举办专题学法讲座1次。
三、市政府常务会议2020年度学法的内容是?
答: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促进条例》、《山东省自然灾害风险防控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次修正)、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