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18-09548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科技局
  • 成文时间:2018年07月04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18年07月04日
  • 标  题:滕州市科技局转发关于枣庄市《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枣庄市产学研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科技局转发关于枣庄市《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枣庄市产学研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枣庄市产学研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区(市)科技局、财政局,枣庄高新区科技局、财政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做好2018年度枣庄市产学研联合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支持在我市境内注册,与山东省科学院、浙江大学山东工业技术研究院、枣庄学院签定合作协议并联合承担项目研发、成果转化的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申报企业已支付相关院所前期合作研发费用。优先扶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水平高、产业化前景好、省级以上技术创新平台承担的项目。 

  (二)申报项目应符合《2018年度枣庄市产学研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确定的重点技术领域和相关申报条件等要求。

  二、申报受理

  2018年度枣庄市产学研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材料一式3份及电子版报送枣庄市科技局科技合作科。

  联系人:袁伟刘忠民;   联系电话:3312836

  申报截止日期:2018年7月20日。各主管部门要在申报时间内统一汇总上报,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要求

  (一)加强项目申报组织领导。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要求做好申报材料组织、审核及推荐工作。

  (二)高质量编制项目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在枣庄市科学技术局网站(网址:www.zzst.gov.cn)下载统一编制的申报书,按照规定的格式与要求,客观、准确、全面地填写申报材料。编制项目申报书,A4纸双面打印胶装加书脊。

  (三)高标准抓好申报项目审查。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指标、数据的科学性和真实性负责,经审核不实不得参与评审并记入信用档案。申报项目要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方向,遵守国家土地、环保、安全等法律法规,无知识产权纠纷。各区(市)科技局、财政局,枣庄高新区科技局、财政局要联合审查推荐项目,坚决杜绝实施主体不可靠、弄虚作假、资信差的单位申报项目,每个项目要提出具体审核推荐意见,汇总后以正式文件推荐上报。市直单位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直接上报。

附件1:2018年度枣庄市产学研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2:枣庄市产学研联合基金申报书.docx

    枣庄市科学技术局  枣庄市财政局

     2018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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