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3-00023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滕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2月16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3年02月16日
- 标 题:滕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开展外地返岗职工集中隔离安置租赁费用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开展外地返岗职工集中隔离安置租赁费用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滕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开展外地返岗职工集中隔离安置租赁费用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
现将枣庄市工信局《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外地返岗职工集中隔离安置租赁费用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有关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实施细则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做好材料收集、审核、上报等工作,并于2月17日17点前将本辖区申报文件及相关材料(电子版及PDF扫描版)一并报送市工信局运行监测与产业政策科邮箱,纸板版材料留档备查,预期不报视为放弃申报。
主要条件:集中隔离点必须是滕州市人民政府或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经营性集中隔离场所,需有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并明确隔离安置功能及房间单价。企业自行租用宾馆、公寓等经营性场所设置的隔离安置点不纳入统计范围;企业利用职工宿舍、职工公寓等自有场所设置的隔离安置点不纳入统计范围。其他具体要求详见细则(附件4)。
邮箱:tz5502175@163.com
2023年2月16日
附件:1.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外地返岗职工集中隔离安置租赁费用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pdf
附件:4.山东省外地返岗职工集中隔离安置租赁费用补助工作实施细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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