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19-12167
- 主题分类:行政执法事前公示
- 发布机构:滕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9月23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4年09月23日
- 标 题:滕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事前公开事项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事前公开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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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和改革局贯彻党中央关于发展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执法职责有:
1.负责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等相关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2.研究提出全市有关能源重大项目布局的建议,参与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核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农村能源发展工作。组织推进能源关键设备研发以及相关重大科研项目,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相关重点示范工程,负责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3.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参与研究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
4.组织研究全市性的重大价格政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价格工作规划、价格政策和价格改革方案,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按照权限和程序拟订全市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定价项目清单;
5.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粮食流通和储备粮(含食用油,下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市粮食及相关储备物资的行政管理。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负责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各级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执法依据有:《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山东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招标投标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节约能源法》、《价格监测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执法程序:具体见执法流程图。
监督途径:加强局机关内部的层级监督,形成有权应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的长效机制,自觉接受群众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接受司法机关依据行政诉讼实施的监督和舆论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行政机关违法的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
(一) 内部监督:市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632-5514858
(二)外部监督:市长电话受理热线
电话:0632-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