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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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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统计局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一)名称:办公室(挂统计法规和执法监督科牌子)。

  职责: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应急、值班、机要、档案、信访、安全、保密、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督查等工作,负责有关公文起草及审核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党群、组织人事、社会保障、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方面工作。承办协管各镇(街道)承担统计工作职责机构的有关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市统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负责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制度。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办理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组织推动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

组织实施对全市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统计违法举报,预防和严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负责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具体承担法律法规赋予的执法职责。组织实施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制度,建立实施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联合惩戒机制。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二)名称:国民经济综合核算科。

  职责:负责拟订全市统计管理体制和统计制度方法改革方案。负责拟订有关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审批部门统计标准,依法审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协调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指导部门统计工作。负责对全市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监测、分析、预警;研究经济社会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负责对统计数据的使用和提供进行管理、审核;汇总、整理全市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资料;负责统计数据发布。负责统计新闻宣传和网络舆情监管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统计信息分析的审核、考核,统计年鉴、数据滕州、统计月报、统计快报等刊物的编撰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组织实施农业农村社会和经济统计调查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负责农业普查和相关专业经济普查工作。对相关专业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和统计分析。组织指导相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

(三)名称:工业能源统计科。

  职责:组织实施全市工业、能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全市主要耗能行业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负责相关专业经济普查工作。对相关专业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和统计分析。组织指导相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

(四)名称:投资统计科。

      职责:组织实施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相关专业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和统计分析。组织指导相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

(五)名称:服务业和社会科技人口统计科。

  职责:组织实施全市新兴服务业、交通运输、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全市城镇化发展情况的统计监测;组织实施对妇女儿童两个发展规划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组织实施全年度1%人口抽样调查、人口普查、劳动力、工资及科技、文化产业、社会发展、企业创新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负责相关专业经济普查工作。对相关专业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和统计分析。组织指导相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

(六)名称:机关党组织

      职责: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日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二、下属事业单位

     名称:滕州市普查中心

  职责:

  (1)承担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国情国力普查和专项调查相关辅助工作;协助开展有关普查和专项调查统计资料整理编辑、统计分析。

  (2)承担工业、能源、投资、农业、国民经济综合核算、服务业、社会科技等统计辅助工作。

  (3)负责大型普查的数据处理工作;负责全市统计系统计算机的管理和统计信息化建设辅助工作;负责举办单位名录库的维护更新工作。

  (4)承担上级统计部门、市委市政府或市直部门、镇街委托的社情民意调查工作。

  (5)完成市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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