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统计局简介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 |
0632-5888108 |
电子邮件 |
tztjj@zz.shandong.cn |
办公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办公地址 |
山东省滕州市北辛路政务中心A楼四层 | |||
主要职责 |
市统计局贯彻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根据上级统计政策、规划、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的有关规定,拟订全市实施方案;依法监督涉外调查活动;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二)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依法审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核统计计划、调查方案;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指导部门统计工作。 (三)根据国家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拟订全市的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组织协调实施全市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统一组织开展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的社会经济调查,汇总整理全市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各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四)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五)建设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完成各项统计数据处理上报任务,指导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统计信息化建设。 (六)指导部门、行业统计工作。协助各镇(街道)管理承担统计工作职责的机构;指导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和统计队伍建设。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及部门、镇(街道)委托的社情民意调查;承担上级统计部门委托的调查任务。 (八)组织指导全市统计科学研究、统计干部培训等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