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机构职能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机构职能 > 市直部门 > 审计局 > 机构设置

滕州市审计局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一)名称:办公室(挂法规室牌子)(联系电话:0632-5513812)

   职责: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调研、信息化、统计、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经费、资产管理等工作。按照规定管理本系统财务经费等工作。联系特约审计员。

   负责起草审计规范性文件。审理审核有关审计业务事项。

   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拟订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管理本系统审计项目计划。对审计成果进行整理研究和综合利用。负责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工作,纠正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督促被审计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根据审计结果进行整改,落实审计结论,执行审计决定。办理审计移送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事项。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工作。推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按照规定管理本系统人事工作,负责本系统教育培训和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管理本系统的机构编制。

(二)名称:财政金融审计室(联系电话:0632-5888602)

   职责:负责组织审计国家、省有关重大政策措施、市有关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审计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决算草案;负责审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起草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起草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审计工作报告。按照规定组织税收征管等审计。根据上级审计部门授权,组织审计市属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负责拟定全市审计业务电子数据总体规划。组织开展审计业务电子数据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组织对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网络安全、电子政务工程和信息化项目以及信息系统的审计。

(三)名称:行政事业审计室(联系电话:0632-5511283)

   职责:负责审计市直有关部门和所属事业单位财政财务收支,负责组织审计市直有关部门单位、镇(街道)管理的教科文卫等专项资金;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四)名称:农业与资源环境审计室(挂社会保障审计室牌子)(联系电话:0632-5511285)

   职责:负责组织审计市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负责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

   负责组织审计市政府相关部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五)名称:固定资产投资和企业审计室(联系电话:0632-5511283)

   职责:负责组织审计市投资和以市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承担市重大项目稽查职责。

   负责组织审计市属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财务收支。组织审计市政府驻境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和市属国有企业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状况;承担相关经济责任审计和市属企业监事等职责。

(六)名称:经济责任审计室(联系电话:0632-5888205)

   职责:负责组织对市委管理的领导干部以及依法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承担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名称:机关党组织

      职责: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日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二、所属事业单位

(一)名称:滕州市审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632-5888205)

      主要职责:

      1、承担财政金融审计服务工作。协助审计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决算草案,市直各部门(含直属事业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协助审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协助审计业务进行电子数据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协助对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网络安全、电子政务工程和信息化项目及信息系统建设等进行审计。

      2、承担行政事业审计服务工作。协助审计市直有关部门和所属事业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及市直有关部门单位、镇(街道)管理的教科文卫等专项资金,协助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3、承担农业与资源环境审计服务工作。协助对领导干部实施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等。协助审计农业农村、乡村振兴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

      4、承担社会保障审计服务工作。协助审计市政府相关部门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协助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5、承担企业审计服务工作。协助审计市属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状况,协助相关经济责任审计和市属企业监事等职责。

      6、承担经济责任审计服务工作。协助对市管领导干部以及依法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服务工作。

      7、完成市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名称:滕州市政府投资审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632-5511287)

      主要职责:承担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服务工作。协助审计市投资和以市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协助审计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完成市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00-2018 Tengzhou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滕州市委、滕州市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鲁ICP备12014628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4810032
主办:滕州市大数据中心 Tel:0632-5888998 E-mail:tzxxh638@zz.shandong.cn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 鲁公网安备 370481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