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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省司法厅、枣庄市司法局工作部署,促进在校大学生全面发展,滕州市司法局充分发挥“生源地”优势,借助寒假返乡契机,积极为高校学子搭建专业见习桥梁,助力青年学子在实践中锤炼本领、增长才干。此次参加专业见习的4名同学均来自山东政法学院警察学院。见面会上,市司法局副局长谭洪伟对专业见习的同......
发布时间:2025.01.24
作的支持和配合,进一步加强动员,提高学生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引导学生积极参保。加强沟通对接,切实将大学生参保工作落实落细,保障大学生合法权益。下一步,滕州市医保局将进一步加强与高校联系,积极参与高校组织各类活动,全力协助高校做好大学生参保工作,为在校学生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医保服务。......
发布时间:2024.10.25
高大学生参保水平,国家医保局联合教育部日前印发《关于做好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提出在自愿参保缴费和属地原则基础上,鼓励在校大学生参保,提高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此外,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基本医保支付后应由个人负担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通过......
发布时间:2024.09.11
培训机构、企业和劳动者在疫情防控期间积极开展(参加)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做到停课不停学不停训。 市人社局制定阶段性补贴政策,对农民工、离校两年未就业大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及贫困家庭子女等重点就业群体参加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经考核合格的,将按照5元/学时标准给予生活费补贴。积极落......
发布时间:2020.07.23
根据枣庄市人社局、枣庄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农民工离校2年未就业大学生等就业重点群体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枣人社字〔2020〕11号)要求,经个人网上申请,人社部门审核,现将2020年第1批申报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生活费补贴人员予以公示(......
发布时间:2020.07.23
更多大学生创业,提高大学生创业成功率,切实发挥大学生创业对整体就业的重要带动作用,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发放创业场所租赁补贴。 补贴对象:在校大学生、毕业5年期内的高校毕业生、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并称大学生) 申请条件:2020年注册营业执照、租用经营场地创业,并且未享受场地租赁费用减......
发布时间:2020.05.06
资方式: 1.居民到户籍所在地村(居)申请缴费(包括在校学生、托幼机构儿童),由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负责组织收缴; 2.非滕州户籍的在校大学生由所在学校负责代收; 3.居民也可以采用通过枣庄市人社局官网进行网上缴费、下载“枣庄人社”APP、建行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农行网上银行或掌上......
发布时间:2017.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