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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在办理殡葬火化、领取抚恤金、遗产继承、死亡公证、保险核销等事项时,需要提供死亡医学证明,死亡医学证明应当如何办理呢,下面详细为您讲解。一、在哪里办理死亡医学证明? 不同情况发生的死亡,签发死亡医学证明的机构不同:1.在医疗卫生机构或来院途中死亡的死亡医学证明,由负责救治的医疗卫......
发布时间:2025.04.22
根据业务职责,围绕居民身后事“堵点多、环节冗”等问题,详细阐述了“身后一件事”推进的重点及难点,对死亡医学证明、遗体火化、户口注销、丧葬费抚恤金发放、医保清算等“身后一件事”事项逐一梳理分析,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会议要求,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梳理部门职责及事项流程,明确专人负......
发布时间:2024.04.23
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2.【部门规章】《工伤认定办法》(2010 年12 月 31 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8 号公布,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工伤......
发布时间:2024.03.21
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未依法履行或者不予答复;(十二)申请行政机关依法给付抚恤金、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行政机关没有依法给付;(十三)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订立、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
发布时间:2024.02.20
近日,我市印发《关于2023年调整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枣人社办发〔2023〕8号),自2023年1月1日起,继续提高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此次调整的范围为:2022年12月31日前,领取伤残津贴......
发布时间:2023.11.01
关于转发《关于2022年调整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pdf...
发布时间:2023.06.02
行政给付第一百一十八条本规定所称行政给付,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金和其他福利等赋予物质权益或者与物质有关的权益的行为。行政给付应当遵循有利于保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公正、维护社会......
发布时间:2023.03.15
级营业执照有效期内数据74滕州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政务服务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市县营业执照有效期内数据75滕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务服务发放定期抚恤金县级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数据县级伤残证有效期内数据76滕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务服务发放烈士褒扬金、发放一次性抚恤金县级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数据县......
发布时间:2022.09.08
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2021年调整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1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贯彻执行。 一、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使用线上系统进行工伤待遇调整。......
发布时间:2021.10.18
人员要求转移保险关系的,经办机构要记录相关信息并按规定办理。7、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待遇吗?答: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8、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能缴纳职工养老......
发布时间:2021.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