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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滕人社监罚字〔2025〕第14号),责令你单位 1、依法改正违法行为;2、处以12000元罚款。你单位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未履行该行政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依法催告履行,限你单位在收到本催告书后......
发布时间:2026.03.03
话:5891269,5516294)。本决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滕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滕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不得自行停止本行政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
发布时间:2026.02.27
履行服务协议,经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催告后仍不履行,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可以作出要求其履行协议的书面决定。定点医药机构收到书面决定后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且仍不履行的,协议内容具有可执行性的,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第七条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违反......
发布时间:2026.02.14
为;2、处以12000元罚款。本决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滕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滕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不得自行停止本行政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
发布时间:2026.02.13
为;2、处以15000元罚款。本决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滕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滕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不得自行停止本行政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
发布时间:2026.02.05
议已经作出处理;(四)生效的人民法院裁判文书、行政复议决定文书对建议审查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已经作出认定;(五)审查建议人在提起行政诉讼或者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对规范性文件提出审查申请;(六)建议审查的理由明显不成立;(七)其他依法不予审查的情形。第十六条备案审查工作机构对备案登记......
发布时间:2026.01.26
建立健全工作沟通和信息共享机制,提高监督质效,形成监督合力。对符合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受理条件的行政争议,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应当引导当事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对已经进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的行政争议,行政执法监督机构不重复监督。第三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行政执法监......
发布时间:2026.01.26
为;2、处以12000元罚款。本决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滕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滕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不得自行停止本行政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
发布时间:2025.12.30
例》第十四条(一)项之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现予以认定为工伤。如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滕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25年12月3日注:本通知一式四份,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社会......
发布时间:2025.12.26
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滕人社监罚字〔2025〕第10号),责令你单位 1、依法改正违法行为;2、处以15000元罚款。你单位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未履行该行政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依法催告履行,限你单位在收到本催告书后......
发布时间:2025.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