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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2、处以12000元罚款。本决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滕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滕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不得自行停止本行政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
发布时间:2025.12.30
例》第十四条(一)项之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现予以认定为工伤。如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滕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25年12月3日注:本通知一式四份,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社会......
发布时间:2025.12.26
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滕人社监罚字〔2025〕第10号),责令你单位 1、依法改正违法行为;2、处以15000元罚款。你单位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未履行该行政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依法催告履行,限你单位在收到本催告书后......
发布时间:2025.11.13
察部门依法追究单位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九条 申请人对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中的行政行为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本细则所称的公共租赁住房应急维修是指公租房出现直接影响承租人居住生活......
发布时间:2025.11.11
为;2、处以12000元罚款。本决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滕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滕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不得自行停止本行政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
发布时间:2025.10.31
为;2、处以12000元罚款。本决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滕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滕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不得自行停止本行政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
发布时间:2025.10.31
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滕人社监罚字〔2025〕第3号),责令你单位1、依法改正违法行为;2、处以12000元罚款。你单位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未履行该行政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依法催告履行,限你单位在收到本催告书后......
发布时间:2025.10.11
据、不再拖欠农民工工资书面信用承诺,向我局提出提前移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申请。我局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决定是否予以提前移出。如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9月30日......
发布时间:2025.09.30
据、不再拖欠农民工工资书面信用承诺,向我局提出提前移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申请。我局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决定是否予以提前移出。如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9月30日......
发布时间:2025.09.30
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滕人社监罚字〔2025〕第4号,责令你单位 1、依法改正违法行为;2、处以12000元罚款。你单位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未履行该行政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依法催告履行,限你单位在收到本催告书后十......
发布时间:2025.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