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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当事人、代理人及相关单位:因滕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搬迁至新的办公场所,为确保仲裁程序依法有序进行,现将仲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新办公地址:滕州市北辛中路1699号,北辛中路与新兴北路十字交叉路口东南。二、注意事项:1、仲裁材料提交、领取等:自2025年9月15日起,所有仲裁申请递交、文书送......
发布时间:2025.09.12
发力的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格局。对于行政诉讼案件,经当事人同意,将案件移送至和解中心调解。和解中心在收到申请后7日内确定调解时间、地点,并通知各方当事人。经调解成功达成协议的,和解中心记录在册并及时向法院移交撤诉申请;未达成和解的,及时将案件退回法院,转入审理程序。2024年以来,行政争......
发布时间:2025.07.08
(二)被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是警告或者通报批评;(三)案件涉及款额三千元以下;(四)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除前款规定以外的行政复议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第五十四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机构应当自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三日内,将行政......
发布时间:2024.02.20
议调解组织共化解案件660余起,其中集体性案件26起,快速、专业、有效地调处方式,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搭建了一条解决争议的“绿色通道”,受到各方当事人的一致称赞。 下一步,滕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将继续打造工作基础好、制度机制全、办案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
发布时间:2022.07.21
各位当事人、代理人: 为贯彻上级人社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根据人社部、省人社厅相关文件通知精神,现将疫情防控期间我市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为减少人员聚集,防止交叉感染,对已经立案的集体争议案件,实行延期开庭审理。延期情况视疫情防控进展决定,并提前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