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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念和探索“个个有股权,人人当股东”的创新机制表示充分肯定。座谈中,巩存友介绍了枣庄仲裁委员会换届以来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特别是“四个走进”活动开展和司法仲裁调解深化协作等具体工作,围绕新修订《仲裁法》,就优化仲裁程序、加强仲裁员履职监督、提升服务质量等内容进行了深入交流。仲裁员张......
发布时间:2025.09.28
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根据......
发布时间:2025.03.28
休金等行为,均属于骗取或套取国家社保基金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除清除缴费记录、没收补缴款、退回已领取的社保金外,还将受到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制裁。广大群众切勿轻信“代办代(补)缴社保”等“非法中介人员”之言,更不要虚构劳动关系、参与虚假诉讼或虚假劳动仲裁活动。(程琴)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发布时间:2024.04.24
4月18日,省人社厅调解仲裁管理处处长丁军一行三人来滕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综合调研活动。枣庄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祁方军,滕州市委常委、副市长蔡平,市人社局党组成员董再强,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陈昌林等陪同活动。调研组一行先后到善南街道办事处、万达集团、市劳动......
发布时间:2024.04.21
动仲裁机构在青年法治教育中的积极作用,近日,滕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深入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开展了“送法进校,护航青春”普法宣传活动。 在活动现场,市仲裁院设置了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台,为应届毕业生及招聘企业提供劳动法律法规现场咨询服务,同时派发《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
发布时间:2023.07.10
市两级人社部门决策部署,提升调解仲裁工作在工程建设领域中的维权效能,近日,市人社局联合市住建局深入部分建筑工地,共同开展了“护薪农民工·仲裁工地行”活动。 活动现场,市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青年仲裁员向在场农民工发放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
发布时间:2023.05.17
企业”主题讲座,滕州市经济开发区内十余家企业业主和劳资负责人参加座谈。 该次主题讲座是按照山东省人社厅、枣庄市人社局“送法进企业”、“仲裁员联系企业”等活动要求,以规范企业用工、减少劳动争议风险为目的,通过主题授课、以案说法、一对一交流等形式,对企业关注的劳动用工风险热点、难点......
发布时间:2022.05.24
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已经排期(含公告)的开庭、调解、质证、文书送达等仲裁活动,相应顺延审理期限,具体变更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加强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做好劳动关系协调处置和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发布时间:2020.02.02
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第七条 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推举代表参加调解、仲裁或者诉讼活动。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争议的重大问题。 ......
发布时间:2017.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