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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2.【行政法规】《风景名胜区条例》(2006年9月国务院令第474号,2016年2月修订)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风景名胜区的有关......
发布时间:2025.05.08
点文物保护单位,推荐、申报、管理枣庄市级及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组织文物普查、统计工作。指导市内人文、自然遗产、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风景名胜区、宗教设施的文物保护工作。研究处理文物保护重大问题,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文物犯罪,对查处盗 窃、破坏、走私文物的大案要案提出文物方面的专业性意......
发布时间:2025.04.15
有序推进试点工作。 “三区四线”划定第六条 生态空间以生态保护为主导功能,主要包括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保护范围、地质公园保护范围、风景名胜区保护范围、坡度大于15%的山地、公益生态林地、河流及其两侧绿化带、湿地保护区、水库周边绿地及其他重要生态廊道等生态敏感地区,面积295.40平方公......
发布时间:2024.12.11
性测量标志拆迁或者使永久性测量标志失去效能审批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十)森林资源和湿地管理室(0632-5813186)。负责指导全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市级以上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承担全市森林资源保......
发布时间:2024.12.11
市退耕还林工作。负责全市湿地保护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湿地保护利用规划;指导、监督湿地的保护和合理利用。 (十三)负责指导全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及保护修复。指导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保护规划,落实国家相关标准,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市级以上自然......
发布时间:2024.12.11
.向水体、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排污(放)口;2.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3.在风景名胜区水体、重要渔业水体和其他具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的水体的保护区内,不得新建排污口;4.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的,应当经相关行政主管......
发布时间:2024.09.12
三)妨碍生产或者居民生活,损害城市容貌或者建筑物形象的,或者影响相邻建(构)筑物的通风、采光、消防安全的;(四)在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等的建筑控制地带,或者市政府禁止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区域;(五)利用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危房或者可能危及建(构)筑物和......
发布时间:2024.09.03
理、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利用、宣传等工作。审核、申报、管理市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监督市内人文、自然遗产、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风景名胜区、宗教设施的文物保护工作。(十二)研究处理文物保护重大问题,对查处盗窃、破 坏、走私文物的大案要案提出文物方面的专业性意见。负责全市博物馆的监......
发布时间:2024.06.24
负责城市市政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监督和施工中的应急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建设年度计划;负责市政、园林施工企业的资质管理;负责市级以上风景名胜区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对历史文化古迹、历史优秀建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管理各项城市建设资金和城市建设档案;负责城市......
发布时间:2023.11.16
51%;建制镇用地2288.35公顷(34325.25亩),占7.16%;村庄用地23196.06公顷(347940.9亩),占72.53%;采矿用地660.45公顷(9906.75),占2.06%;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35.76公顷(3536.4亩),占0.74%。⑦交通运输用地4521.81公顷(67827.15亩)。其中,铁路用地431.85公顷(6477.75亩),占9.55%;公路用......
发布时间:2023.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