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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2.生活垃圾处理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使用监测设备、实时监测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并公开污染排放数据;3.将列入限期淘汰名录被淘汰的设备转让给他人使用;4.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建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利用、处置的设施、场所......
发布时间:2024.09.12
期满后,原设置人不申请延续或者未批准延续使用的,应当在三十日内自行将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拆除,并按城市容貌标准要求恢复原状;或者通过自愿协商转让给新设置人,由新设置人重新申请许可手续;协商转让不成的,原设置人应当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市综合执法局组织清理。临时户外广告设置期限应当......
发布时间:2024.09.03
全部权利,住房性质变更为普通商品住房的行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是指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 年,购房人按照本办法规定取得完全产权,将该套住房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经济适用住房政府回购,是指购房人因特殊原因自愿退出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或购房人违反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规定,政府按照一定价格回购经......
发布时间:2023.12.31
全部权利,住房性质变更为普通商品住房的行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是指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 年,购房人按照本办法规定取得完全产权,将该套住房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经济适用住房政府回购,是指购房人因特殊原因自愿退出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或购房人违反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规定,政府按照一定价格回购经......
发布时间:2023.12.29
所有创作者必须共同签署。 8.应征作品一经采用,作品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等著作权即全部无偿一次性归主办单位所有,应征者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其中获得采用奖的作品创作者有义务配合主办方完成对作品进一步修改、完善和设计工作。 9.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任何与......
发布时间:2023.10.10
创作的,所有创作者必须共同签署。8.应征作品一经采用,作品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等著作权即全部无偿一次性归主办单位所有,应征者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其中获得采用奖的作品创作者有义务配合主办方完成对作品进一步修改、完善和设计工作。9.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任何与本次......
发布时间:2023.10.09
》 27 对未经批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和项目性质的处罚 罚款 《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28 对开发企业将开发项目转让给其他开发企业未办理开发者变更手续的处罚 罚款 《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29 对未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擅自销......
发布时间:2022.11.21
二)本次征集活动最终入围的作品,其知识产权归滕州市农业农村局所有,并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各种开发应用;作者不得自行使用获奖作品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向征集人主张分享其应征作品的利用所带来的利润或者其他利益。 (三)征集单位享有对本次所有征集作品的......
发布时间:2021.03.29
置有效期满后,原设置人不申请延期使用的,应当在5日内自行将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拆除,并按城市容貌标准要求对设置场地进行修饰;或者通过自愿协商转让给新的设置人;协商转让不成的,应当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拆除。第三章 设置管理第十三条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应当符合《城市户外......
发布时间:2019.06.10
置有效期满后,原设置人不申请延期使用的,应当在5日内自行将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拆除,并按城市容貌标准要求对设置场地进行修饰;或者通过自愿协商转让给新的设置人;协商转让不成的,应当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拆除。第三章设置管理第十三条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应当符合《城市户外广......
发布时间:2019.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