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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对用人单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裁减人员的处罚 【地方性法规】《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2012年1月13日发布,2012年1月13日实施)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发布时间:2021.01.07
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处罚 适用一般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13条 12 对用人单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裁减人员的处罚 适用一般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山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6条 13 对企业未按规定将工资有关制度备案或弄虚作假、隐......
发布时间:2020.07.08
准计算,处以罚款。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责任人董再强,电话58525123704810201807对用人单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裁减人员的处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2000 年 10 月 26 日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17 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0.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