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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设定劳动报酬及工作时间,不得利用平台规则、数据算法对劳动者进行不合理限制、附加不合理条件,督促企业向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并按时足额支付。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细化工作措施,继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组织开展2024年度用人单位劳动......
发布时间:2025.11.21
入数据,按照“就高原则”认定收入。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在校学生除外)无社保和公积金的审核对象,非因伤病住院、残疾等特殊原因所填报收入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经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工作人员对申请家庭租房情况和保障人口进行入户核查,申请家庭及有关单位......
发布时间:2025.11.11
证明。见习期满,鼓励各种企业留用见习人员,依法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3、见习期间,根据我市实际情况,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为当年度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市财政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的50%给予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4、见习期间,因各种原......
发布时间:2024.10.15
证明。见习期满,鼓励各种企业留用见习人员,依法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3、见习期间,根据我市实际情况,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为当年度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市财政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的50%给予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4、见习期间,因各种原......
发布时间:2024.10.15
证明。见习期满,鼓励各种企业留用见习人员,依法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3、见习期间,根据我市实际情况,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为当年度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市财政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的50%给予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4、见习期间,因各种原......
发布时间:2024.10.15
相关政策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具体期限由见习单位和见习人员协商确定。就业见习补贴采取“先支后补”的方式,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按照当地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发放,市财政和用人单位各承担50%,见习单位应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人员参加就业见习满3个月后,见习期未满,见习单位与其签......
发布时间:2024.09.29
相关政策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具体期限由见习单位和见习人员协商确定。就业见习补贴采取“先支后补”的方式,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按照当地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发放,市财政和用人单位各承担50%,见习单位应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人员参加就业见习满3个月后,见习期未满,见习单位与其签......
发布时间:2024.09.23
相关政策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具体期限由见习单位和见习人员协商确定。就业见习补贴采取“先支后补”的方式,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按照当地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发放,市财政和用人单位各承担50%,见习单位应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人员参加就业见习满3个月后,见习期未满,见习单位与其签......
发布时间:2024.09.23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鲁政字〔2023〕172号)要求,自2023年10月1日起,滕州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1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0元。...
发布时间:2024.03.25
2013年10月1日后首次注册营业执照,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足额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满4个月以上的小微企业。责任科室:滕州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创业室联系电话:0632-5512010......
发布时间:2023.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