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3-00438
- 主题分类:就业创业政策
- 发布机构: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时间:2023年11月17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3年11月17日
- 标 题: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 效力状态:有效
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政策名称: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享受对象:小微企业
政策内容: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给予每个岗位不低于2000元的补贴。
申请条件:2013年10月1日后首次注册营业执照,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足额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满4个月以上的小微企业。
责任科室:滕州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创业室
联系电话:0632-55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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