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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行政处罚。滕州市应急管理局13(鲁枣滕) 应急立〔2025〕19号枣庄泰启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包括仓储经营,下同)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 的规定未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
发布时间:2026.01.05
地隔墙保管。15、及时处理好垃圾,垃圾桶应有盖和标记,搞好“三防”(防尘、防蝇、防鼠)工作。16、禁止用非食品原料加工或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有危害人体健康物质,或用回收食品为原料加工食品。17、废弃油脂必须按国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信用油脂管理的规定》进行管理。2025年10月 ......
发布时间:2025.10.15
所得17.5元;3、罚款人民币750元;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09-044滕市监处罚〔2025〕258号滕州市兴铭商贸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滕州市兴铭商贸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 / 第六十三条 / 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 / 第......
发布时间:2025.10.09
充电设施所有权人应当转让或拆除相关设施;拆除作业过程中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损坏的,责任人应当及时恢复原状、承担赔偿责任。 5.在充电设施经营场所按国家统一标准,配建完备的充电设施标识标志。6.公用充电设施应当由充电设施运营企业进行运营管理。鼓励各类充电设施建设投资主体将个人自用、单......
发布时间:2025.09.24
的,充电设施所有权人应当转让或拆除相关设施;拆除作业过程中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损坏的,责任人应当及时恢复原状、承担赔偿责任。5.在充电设施经营场所按国家统一标准,配建完备的充电设施标识标志。6.公用充电设施应当由充电设施运营企业进行运营管理。鼓励各类充电设施建设投资主体将个人自用、......
发布时间:2025.09.24
位食堂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使用管道燃气的,应当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切断装置。第五章 设施与器具管理第三十一条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燃气设施的所在地、敷设有燃气管道的道路交叉口以及重要燃气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在生产经营场所安装......
发布时间:2025.05.30
并在明显位置标注适用气源种类和使用年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燃气用户指定燃气燃烧器具销售单位和品牌。第五章 设施保护第三十条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设置燃气设施防腐、绝缘、防雷、降压、隔离等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定期进行巡查、检测、......
发布时间:2025.05.30
产经营单位应当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并将其纳入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应当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工作,不得挪作他用。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应当在成本中据实列支,专项用于保障和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有关单......
发布时间:2025.05.30
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
发布时间:2025.05.30
资建设的燃气设施,应当通过招标投标方式选择燃气经营者。社会资金投资建设的燃气设施,投资方可以自行经营,也可以另行选择燃气经营者。第十五条国家对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二)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和燃气设施;(三)......
发布时间:2025.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