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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政发〔2022〕10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论证,滕州市小清河(前后洪)区域房屋征收符合法定条件,特作出本次房屋征收决定。一、征收范围:东起人和蓝湾小区西侧自然路、科圣路,西至通信大队东墙、信达小区东墙、安居东街;南起小清河,北至学院路(实际征收范围以划定的征收红线为准)。上述范围......
发布时间:2024.04.30
0日作出了房屋征收决定(滕政字〔2024〕9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收项目名称:滕州市小清河(前后洪)区域改造项目。二、征收范围:东起人和蓝湾小区西侧自然路、科圣路,西至通信大队东墙、信达小区东墙、安居东街;南起小清河,北至学院路(实际征收范围以划定的征收红线为准)。上述范围......
发布时间:2024.04.30
见》(滕政发〔2022〕10号)《滕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调查认定处理实施细则》(滕政发〔2022〕11号)。三、房屋征收范围东起人和蓝湾小区西侧自然路、科圣路,西至通信大队东墙、信达小区东墙、安居东街;南起小清河,北至学院路(实际征收范围以划定的征收红线为准)。四、房屋......
发布时间:2024.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