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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现本局向你公告送达《催告书》(滕水催告字〔2026〕1号)。本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特此公告。滕州市城乡水务局2026年3月12日催告书内容如下: 催告书滕水催告字〔2026〕1号 当事人姓名:刘......
发布时间:2026.03.12
暂停或者不予拨付费用、追回违规费用、中止相关责任人员或者其所在部门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直至解除服务协议。第六条 定点医药机构不履行服务协议,经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催告后仍不履行,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可以作出要求其履行协议的书面决定。定点医药机构收到书面决定后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
发布时间:2026.02.15
以问题导向规范镇街慈善工作,推动慈善总会分会改为专项慈善基金管理模式。以权责法定思维完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强化与法院协作,由法院解除不履行监护责任的监护权,今年以来新增纳入保障儿童218名,切实维护儿童合法权益。(三)聚焦依法行政,洞察群众需求,拓宽兼爱民政法治建设新路径。一是贯......
发布时间:2026.01.31
训计划,围绕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办理、平台操作等内容,组织开展多轮次业务培训,有效提升了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实操能力。2025年,全镇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产生的责任追究情况。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第二十条第(一)项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规章000行政规范性文......
发布时间:2026.01.20
并进行相应处罚,对受伤学生的赔偿要依据《民法通则》、《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努力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4.对违反本预案、不履行应急处理工作的、发布假消息的、不服从指挥的人员进行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及调查工作。调......
发布时间:2025.11.12
建立健全公共租赁住房档案管理制度,完善档案收集、保管、利用等工作。第三十一条 涉及住房保障工作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中不履行本细则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
发布时间:2025.11.11
行政强制执行流程图 行政机关作出限期履行决定后,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 ↓下达催告书,告知当事人履行义务的期限、方式,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和申辩权 ↓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 ......
发布时间:2025.09.18
体罚引发的安全问题,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并由本人负责导致出现的一切后果。七、学校安全事故认定(一)教育教学事故1.因旷职(包括公、私假不履行请假手续,教务处未安排串课而导致课未上)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造成学生伤害的;2.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3.上课期间教室外抽......
发布时间:2025.09.01
年社区矫正对象的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责任,承担抚养、管教等义务。监护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的,社区矫正机构应当督促、教育其履行监护责任。监护人拒不履行监护职责的,通知有关部门依法作出处理。第五十四条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和其他依法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人员对履行职责过程中获得的未成年人身份信......
发布时间:2025.08.19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批复事故调查报告后一年内,组织有关部门对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并及时向社会公开评估结果;对不履行职责导致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没有落实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第八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经调查确定为责任事......
发布时间:2025.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