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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无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经批准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两年未使用。(2)以出让方式取得的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3)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4)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
发布时间:2025.04.07
措施在内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报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并实施;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的用途变更或者在其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前,应当由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应当作为不动产登记资料送交地方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并报地......
发布时间:2024.09.12
证,结合城市发展和产业升级需要,积极推进条件成熟地块盘活,努力把用地潜力“挖”出来。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对已认定的闲置用地启动处置程序,坚决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局探索建立长效管控机制,按照“增量用地标准供、存量用地规范用”的工作思路,针对低效闲置土地的成因和处置实际,建立健全严把......
发布时间:2024.05.21
建设局。三、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滕州市住房建设事业发展中心。四、征收补偿:滕州市小清河(前后洪)区域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并由不动产登记部门依法办理房屋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或不动产权注销登记。五、征收期限:自本区域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房屋......
发布时间:2024.04.30
自然资源部门调查核定后,属于国有土地的按照国有划拨土地性质予以认定;如被征收人不能在签约期限内签订协议并验收交房的,由自然资源部门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4)关于居民住宅房屋的补偿。①居民自建房屋,被征收人能够提供居民自建住宅房屋不动产权证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且证载土地面积与现状占地面积一......
发布时间:2024.04.30
无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经批准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两年未使用。(2)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3)士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4)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
发布时间:2023.09.20
完成1566户的协议签订,未发生进京赴省和群体性上访事件,实现了和谐搬迁、阳光征收,创造了滕州棚改项目的“新速度”。用足用好以居民自治方式依法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拆迁模式,以建促拆、边拆边建,持续推进冯东冯西等6个区域棚改扫尾。盛泉路区域今年“五一”实现回迁上房,是全市同年度棚改项目中......
发布时间:2023.08.01
四、征收补偿:滕州市张刘庄区域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并由不动产登记部门依法办理房屋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或不动产权注销登记。 五、征收期限:自本区域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发布时间:2023.03.31
道办事处(镇)会同市自然资源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另行制定搬迁补偿方案,报市政府审批。 第二十七条“城中村”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决定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实施房屋搬迁的,经市政府批准后可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2022年11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
发布时间:2022.12.12
政发〔2019〕10号文件于2022年7月31日到期后,为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经报市政府批准,除对个别法律依据和增加符合“城中村”标准的村民委员会依据《土地管理法》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适用本《补偿办法》补偿的规定外,其他内容均延续原滕政发〔2019〕10号文件的规定。二、政策依据《补偿办法》主要依据了......
发布时间:2022.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