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相关结果约11条 用时0.018秒
自建排水设施未实行雨水、污水分流的,排水单位与个人应当按照相关技术要求进行改造,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给予技术指导。暂不具备雨水、污水设施分流改造条件的区域,推广合流制智能截流分流技术,提高污水收集处置率。第十五条 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排水专项规划,确定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
发布时间:2024.12.31
自建排水设施未实行雨水、污水分流的,排水单位与个人应当按照相关技术要求进行改造,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给予技术指导。暂不具备雨水、污水设施分流改造条件的区域,推广合流制智能截流分流技术,提高污水收集处置率。第十五条 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排水专项规划,确定排水与污水处理......
发布时间:2024.12.25
自建排水设施未实行雨水、污水分流的,排水单位与个人应当按照相关技术要求进行改造,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给予技术指导。暂不具备雨水、污水设施分流改造条件的区域,推广合流制智能截流分流技术,提高污水收集处置率。第十五条 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排水专项规划,确定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
发布时间:2024.09.11
自建排水设施未实行雨水、污水分流的,排水单位与个人应当按照相关技术要求进行改造,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给予技术指导。暂不具备雨水、污水设施分流改造条件的区域,推广合流制智能截流分流技术,提高污水收集处置率。第十五条 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排水专项规划,确定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
发布时间:2024.09.11
业设计,将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建设作为老旧小区改造一项重要改造内容来抓。针对不同类型小区,分类施策,确保最大程度实现雨污分流。一是具备完全雨污分流条件的,按照市排水主管部门指定的雨污管道就近接入,实现雨污分流;二是不具备分流条件的,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智能分流井,确保污水进入城市污水管道;......
发布时间:2023.09.04
流排放的区域,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编制有关改造计划,组织开展雨水、污水分流改造,并对相关工作进行指导、督促。 暂不具备雨水、污水设施分流改造条件的区域,推广合流制智能截流分流技术,提高污水收集处置率。 第十五条 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排水专项规划,确定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
发布时间:2020.06.21
流排放的区域,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编制有关改造计划,组织开展雨水、污水分流改造,并对相关工作进行指导、督促。 暂不具备雨水、污水设施分流改造条件的区域,推广合流制智能截流分流技术,提高污水收集处置率。 第十五条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排水专项规划,确定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
发布时间:2020.05.05
污水分流排放的区域,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编制有关改造计划,组织开展雨水、污水分流改造,并对相关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暂不具备雨水、污水设施分流改造条件的区域,推广合流制智能截流分流技术,提高污水收集处置率。第十五条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排水专项规划,确定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发布时间:2020.04.02
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加快实施排水系统雨污分流改造。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管网应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城镇新区建设均应实行雨污分流,有条件的地区要推进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对影响城镇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的工业废水,不得接入城市污水管网。2021年底前,城市建成区基......
发布时间:2020.02.03
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加快实施排水系统雨污分流改造。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管网应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城镇新区建设均应实行雨污分流,有条件的地区要推进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对影响城镇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的工业废水,不得接入城市污水管网。2021年底前,城市建成区基......
发布时间:2020.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