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3-00048
- 主题分类:滕州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滕州市住建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9月04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3年09月04日
- 标 题:2023年度滕州市住建局关于对滕州市政协16届二次会议第162154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城区老住宅区下水道改造的建议的提案)
- 效力状态:有效
2023年度滕州市住建局关于对滕州市政协16届二次会议第162154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城区老住宅区下水道改造的建议的提案)
尊敬的张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城区老住宅区下水道改造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首先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28号)等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情况,现将提案办理情况汇报如下,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全市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和改造情况
依据《关于印发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枣政办字〔2020〕18号)通知要求,老旧小区改造是对2005年12月31日前在城市或县城国有土地上建成,失养失修失管严重、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进行改造、完善和提升(不含住宅拆除新建)。
近年来,特别是从2021年以来,我市抢抓国家实施“城市更新”战略的重大机遇,已完成15个片区130个老旧小区改造,改造面积约375万平方米,受益居民约4万户,老旧小区环境面貌得到极大改善。2023年,我市计划投资约2.74亿元,拟对6个老旧片区进行改造,分别是新华片区、城南片区、公园片区、安东片区、荆泉片区、善南片区,共涉及41个小区,改造面积约84.59万平方米,改造户数约9117户。实现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全面覆盖的工作目标。目前工程进展顺利。
二、关于委员建议的办理情况
按照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滕州市城市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实施方案》(滕政办字[2021]12号)的通知要求,老旧小区改造对主排污管道进行疏通,对损坏严重的进行局部更换,对具备条件的小区进行雨污合流改造。我们委托专业机构编制老旧小区改造设计方案,将小区内雨污合流管网改造进行专业设计,将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建设作为老旧小区改造一项重要改造内容来抓。针对不同类型小区,分类施策,确保最大程度实现雨污分流。一是具备完全雨污分流条件的,按照市排水主管部门指定的雨污管道就近接入,实现雨污分流;二是不具备分流条件的,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智能分流井,确保污水进入城市污水管道;三是离河近的小区污水接入污水管网,雨水排入河道。
衷心感谢您对城乡建设工作的关注,并希望今后一如既往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