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巩固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上岗,根据滕州市人社局印发的《关于实施2025年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将2025年度洪绪镇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岗位和数量
本次开发安置乡村公益性岗位为公共服务类岗位51个。具体岗位名称、条件要求、岗位数量见《2025年滕州市洪绪镇公益性岗位安置信息表》(附件1)。
二、范围和条件
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群体(2002年1月1日到2009年9月24日出生)和“二孩妈妈”。安置人员不得超过65周岁。
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农村残疾人,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1961年1月1日至1980年9月24日出生)。
登记失业“二孩妈妈”,是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且抚养2个及以上未满 18周岁子女的相应女性人员。16-24岁青年群体及“二孩妈妈”为2025年9月24日之前登记失业人员。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纳入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1、从事个体经营或投资、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的,担任企业董事、监事或其他职务的。
2、社会保险在职参保的。
3、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4、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镇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集体经济补贴的村干部;
5、公职人员或村 (社区)干部亲属报名未进行备案的。
6、领取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含公益性岗位安置、企业吸纳、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满的。
7、申报材料虚假失实的。
8、不具有与报名岗位工作内容相适应的履职能力的。
9、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三、安置程序
公益性岗位面向社会公开安置,按照个人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县级审批等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5年9月30日至10月14日
(二)报名地点:户籍所在地村
报名人员应持身份证、户口本(本人户口簿及“索引页”全部家庭成员,夫妻双方不在同一户口的同时提供结婚证)、残疾证、低保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3份),一寸照片3张到户籍所在地村进行报名。
报名人员需服从岗位安排,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安置工作全过程。
四、公开公示
各村对拟安置对象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民主评议形式、参加民主评议人员范围、评议现场照片、拟招聘上岗人员名单及对应的岗位,时间不少于3天。
五、市级审批
市人社局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残联等部门,通过查阅报名人员材料、数据比对等手段,对拟安置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形成审批意见。
六、岗前培训
与拟安置人员签订协议后,镇统一组织新聘用人员开展免费岗前培训,使其掌握岗位所需的基本规范和技能,熟悉岗位工作标准和相关要求。
七、薪酬待遇和工作期限
乡村公益性岗位按照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岗位补贴,同时为在岗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累计3年,岗位待遇按月发放。拟安置人员与第三方机构签订劳务协议,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八、监督管理
(一)信息化管理
依托乡村公益性岗位精准管理系统上的大数据、信息化功能设置,加强安置对象信息比对、上岗资格审核,对乡村公益性岗位和人员实行“双实名”管理。
(二)日常管理
规范日常考勤考核,督促在岗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村级要加强使用管理,落实到人实施考勤。
(三)退出管理
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退出机制,镇级根据考勤和人员比对情况,对符合退出情形的人员及时退出或予以清退。一旦退出将即时解除劳务协议,从解除劳务协议的下月起停止发放补贴。
九、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报名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等过程中弄虚作假,不符合岗位招用要求的,一律取消上岗资格。
(二)招聘工作结束后,聘用人员应服从工作岗位安排。
(三)为保证公开公正公平,该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洪绪镇监督电话:0632-5910015
附件1:《2025年滕州市洪绪镇公益性岗位安置信息表》
滕州市洪绪镇人民政府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