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提升全民文明出行意识, 11月21日,滕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张楼中队组织民辅警走进洪绪镇东侯庄、孔屯村、集市,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在东侯庄村,民辅警针对辖区村居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比较薄弱的特点,通过向群众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提问等多种形式,向农村群众通报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宣传交通安全常识,并提醒村民不要为图省事,驾驶无牌照电动三四轮车,不乘坐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超员车、无牌无证车,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提高交通意识,确保出行安全。



在孔屯村,通过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材料、面对面“唠家常”等方式,向村民讲解酒驾醉驾、货客混装、面包车超员、农用车违法载人、骑乘人员不戴头盔等农村地区常见的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使平时忙于生产的村民对交通安全有了更直观、更深层次的认识,有效提升了其交通法治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同时民警向过路群众详细讲解了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的方法及必要性,提醒居民切勿闯红灯、酒驾、疲劳驾驶、超员超速等,骑乘摩托车及电动车要佩戴安全头盔。



在洪绪镇集市,民辅警针对摊主及年龄偏大的赶集群众,向他们讲解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驾乘农用车、三轮车、摩托车所要注意的交通安全常识,并向摊主朋友们讲解占道经营、违规载货及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给交通安全所带来的危害,劝导他们提高安全意识、杜绝占道经营。并将近期发生的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因交通违法行为而导致的交通事故典型案例作为警示教育内容,以案示法,向赶集群众及摊主详细讲解事故成因、违法行为危害性、应当从中吸取的经验教训,日常出行注意事项等知识,希望大家文明参与交通,拒绝违法,远离事故,共同营造平安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提升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覆盖面,全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确保辖区安全畅通,切实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