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枣庄市九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建设项目产出砂石资源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精神,结合《滕州市各类工程项目涉及矿产资源处置实施方案》要求,按照滕州市人民政府对市住建局《关于孙庄区域改造项目(城建·珑悦城C区)项目开挖地砂进行处置的请示》(滕住建请字〔2026〕5 号)批示精神,市住建局会同自然资源、财政、行政执法等部门和北辛街道组织论证,邀请相关专家对北辛街道孙庄区域改造项目(城建·珑悦城C区)《砂料利用方案》进行了论证,现将论证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6年6月24日至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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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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