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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25-02-17 来源:

今年以来,滕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各级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为指导,切实依法履行工作职责,努力提高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不断增强行政执法工作效能,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正确履职

建立健全权责清单,充分发挥权责清单制度在职能转变、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全面正确履职尽责方面的基础性制度效用,并实施动态管理。严格执行负面清单制度,对禁止准入事项,不予审批、核准,不得办理有关手续;对许可准入事项,依法依规作出是否予以准入的决定;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统筹政务服务系统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的事项受理和审批工作,全面完成“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任务。今年以来共办理各类许可事项1516件。对我局起草的或以市政府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中含有地方保护、垄断经营、市场壁垒等内容进行清理,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进行认真细致的梳理审查,提出“废改立”意见,确保我局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断优化住建领域的营商环境建设。

(二)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

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三统一”制度,严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确保了制定程序的严谨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有效。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向社会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出针对性修改建议,从文字、逻辑、合法性三方面严格审核把关。今年以来,共审查了以住建局名义制发和代市政府起草的15个规范性文件,均按规定及时报送市司法局进行备案,报备率、报备及时率、规范率达到100%。近年来,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没有发生未按程序制定被通报的情况,没有因内容违法或者超越法定权限被责令改正或者撤销的情况,没有被市司法局、市人民法院认定为不合法的情况。

(三)严格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严格执行《滕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建立了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机制、责任追究制度,实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制定了《滕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确保各项重大决策的依法、科学、高效。重大行政决策经合法性审查合格后方可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由局主要负责人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做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率达100%,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全过程记录,做出决策后及时进行立卷归档,局纪检监察室对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跟踪督导。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后,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决策外,所有决策事项、决策依据和决策结果及时通过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并依据有关规定为公众提供查阅服务。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确保了法律适用准确适当,法律程序严谨。严格确定不同岗位和人员的执法责任,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杜绝执法违规违纪现象。二是编制并公开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凡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必须经过听证程序才可作出行政执法决定。对公民处以5000元以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5万元以上罚款案件全部履行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程序,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率达到了100%,全年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6件。三是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建立了经常性学法制度,采取培训、轮训、专家授课、座谈交流等多种方式,分层次、分阶段进行培训学习。坚持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和持证上岗,全年共有18人通过考试申领了行政执法证。将依法行政纳入预算,安排宣传教育、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专项经费,保障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

(五)依法预防处置突发事件

按照住建领域的特点制定了房屋和市政工程突发事件的总体和分类预案,完善了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在制定应急预案时,特别注重对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做好了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制定了《滕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舆情监控与处置的实施意见》,考虑了不同人群的需要,并注重保护公民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每年定期对全系统承担处置突发事件职责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定期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演练,不断提高处置应急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六)多措并举推动物业纠纷化解提质增效

积极探索集约高效、诉调对接、三调联动、专班攻坚的物业纠纷化解模式,将物业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始阶段、萌芽状态。一是突出平台搭建,健全物业调解组织。将滕州市物业领域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作为专业性调委会组织,进驻滕州市“一站式”调解中心平台。选聘10名专职人民调解员、1名专业法官和1名法官助理入驻市“一站式”调解中心,负责调解物业纠纷、审理涉物业纠纷案件。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提升物业领域纠纷调解实效。共调解物业公司与业主物业缴费纠纷438件,调解成功355件,调解成功率80%以上。二是突出能力提升,强化专业队伍建设。组建了一支50人的专兼职物业领域矛盾纠纷调解队伍,定期开展物业矛盾纠纷调解员集中培训活动,通过集中授课、研讨交流、现场实战等形式,进行常态化教育培训,提升化解物业领域矛盾纠纷专业化水平。三是突出实质化解,构建协同治理机制。健全源头预防机制,组织基层调解员、社区工作者、网格员进网格,“零距离”倾听群众诉求,排查物业领域矛盾纠纷苗头隐患,并宣传推广“山东解纷码”,让业主足不出户就能获得专业服务。建立调解前置机制和诉前调解程序,物业纠纷立案登记前,须经“红色物业”、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市物业领域矛盾纠纷调委会调处;重大疑难复杂、群体性物业纠纷,由市“一站式”调解中心联合市物业领域矛盾纠纷调委会及相关责任单位,实行专班跟进调解,最大限度把物业纠纷矛盾化解在成诉前、激化前。

(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司法机关的监督,今年以来办理各级人大建议、政协提案69件,满意率100%。对群众举报投诉、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及时依法依规处理。共有行政诉讼案件10起,局领导出庭应诉率100%;行政复议案件9起,全部做出结果维持或驳回复议请求;办理依申请信息公开50起,答复率100%。加强了对行政执法行为的过程监督,做到了“四个明确四个确保”,即明确工作步骤和执法环节,确保执法行为的完整和规范;明确工作形式,确保执法行为有据可查;明确工作时限,确保执法机制高效运转;明确岗位职责,确保各个岗位和环节的有序衔接,杜绝推诿扯皮、责任不清。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编制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涵盖了工程建设管理、工程招投标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等领域。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政府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对法治建设重视程度不够,没有把法治工作摆上应有的高度,投入精力和支持力度相对不足,缺乏系统谋划和整体部署,对上级关于法治建设的文件、政策和精神吃的不透、理解不深,与实际工作任务结合不够紧密,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开展日常业务工作的针对性和操作性还不强。

(二)行政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我局执法人员整体依法行政能力有待加强,在执法的过程中没有很好地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如在执法的过程中证据采集制作不规范,没有很好地运用音像进行全过程记录,调查笔录制作不够详实、具体,案卷归档质量不高等。

(三)宣传教育有待进一步优化。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还不够丰富,针对性和实效性还不够强。仅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如对内组织干部职工学学相关法律,对外搞搞法律咨询,普法宣传工作没有深度和氛围。群众喜爱的高质量的法治专栏不多,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节目有待于进一步挖掘。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坚持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的决策部署和统筹安排,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研究成立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局机关和中心各科室(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机构,印发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工作目标,分解细化工作任务。坚持党组统筹立法、监督执法、带头普法、公正司法的制度机制,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讨论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定责任落实、分阶段推进、定时段通报,掌握法治建设工作进度,推动年度工作任务有效落实。建立局主要负责人接访、出庭应诉、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回复等制度,及时化解涉及住建领域的群众信访投诉问题。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拉清单、列表格,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路线图、时间表,按照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法治科室牵头负责、业务科室直接负责的责任机制,夯实法治建设工作全局一盘棋的整体统筹思想,将年度法治建设工作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具体科室、具体责任人,定人定责定时限,推动工作末端落实。

(二)坚持普法教育,落实内外普法责任。结合住建工作实际,制定了2024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学法清单,局党组每季度至少学法一次,切实做到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守法,学会运用法律的手段处理各项社会事务,提高驾驭全局的能力。充分发挥灯塔党建在线、法治教育网等平台作用,加强系统干部职工法治学习教育。组织组织系统干部职工、新申领执法证人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处罚法修订的重点难点问题等。同时,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民法典、党内法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各类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切实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结合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舆论氛围。

(三)坚持学用结合,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严格履行重大决策过程中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性规定。严格按照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备案和解释的程序步骤,起草过程充分征求相关部门(单位)、企业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落实对决策权限、内容和程序的合法性审查,决策过程以局党组会或办公会集体讨论审议的形式审定后再印发执行。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通过“互联网+监管”系统、政务服务系统、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网上运行系统等及时公示行政执法信息,做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力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高质量的住建工作推动法治建设。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等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上来,将法治建设摆在工作全局中的重要位置。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认真做好依法行政工作的计划,及时召开会议,传达上级精神,部署工作任务,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积极推动落实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及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二是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提高法治工作标准。坚决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依法治市委员会的部署要求,对照《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工作责任清单》,逐项拉单列表,自查自纠、整改提高,按时间按节点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依法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持续巩固拓展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扬尘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领域整治成果,让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切实提升。

三是强化学习培训,进一步巩固法治思维。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党组中心组坚持学法,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宪法法律和党章党规,开展领导干部上党课活动,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加强执法人员学习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加强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等法律知识的学习,切实提高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能力,夯实普法基础。

中共滕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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