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22日“滕州医保”微信视频号开展医保政策宣传直播活动,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发挥“互联网+医保服务”优势,将医保政策宣传搬上“云平台”,为群众提供“面对面”和“零距离”服务。

医保局 李梦晗、医保局 闫全成、界河镇 李士新
医保热点问题解答

答:参保人参加医疗保险后,在正常享受待遇期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进行刷卡(码)即时结算。其中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由医保经办机构按协议约定直接向医疗机构拨付费用,不需要参保人垫付。个人负担部分由参保人通过个人账户或现金支付。

答:在我市落户的新生儿不受其父母参保情况限制,均可在我市参加居民医疗保险。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6个月内(出生当日-向后6个月的当日期间)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并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6个月后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后次月开始生效。

答:(1)首次参保:次月生效
(2)中断缴费
单位:补缴后,正常缴费次月生效,补缴月数记入缴费年限。
灵活就业:参照单位,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的,设置3个月的等待期。
参保关系转移的:3个月内转移接续的,当月起享受,超过3个月的,次月起享受。

答:一般不予退费,以下情况可申请:
①2026年1月1日前死亡的;
②2026年1月1日前已停保的;
③政府代缴人员;
④2025年度在全国范围内居民医保欠费,或职工医保断保超过3个月,2026年度在滕州参保还在等待期内的。
不能退费情况
①2025年度在枣庄外其他地区参加居民医保(包括省外),2026年度在滕州参保居民不能退费;
②2025年9月及之前在枣庄外其他地区参加职工医保,2026年度在滕州参保居民不能退费;
③2025年9月及之前连续两年在枣庄参加职工医保,2026年度在滕州参保居民不能退费;

答:一是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在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除急诊外),医保不予报销。
二是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存在第三方责任人的情况,比如交通事故、打架斗殴等,其产生的医疗费用应由相关的责任人来承担,医保不予报销。
三是属于工伤事故的。如果在工作中发生事故,被认定为工伤的,应由社会保险中的工伤保险承担,医保不再重复报销。
四是非医保目录内的。基本医保保障的是基本医疗需求,所以在医保目录以外的医疗费用,如整形、美容、减肥等产生的医疗费用,医保不能报销。
五是属于公共卫生服务的。由医疗卫生机构向全民提供的预防、控制疾病的公益性服务(如一类疫苗接种等),由公共卫生费用支付,医保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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