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滕州医保”微信视频号开展医保政策宣传直播活动,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发挥“互联网+医保服务”优势,将医保政策宣传搬上“云平台”,为群众提供“面对面”和“零距离”服务。

医保局 邹青、医保局 苗利民、羊庄镇 段成春
医保热点问题解答

答:参保人已连续2年(含2年)以上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在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间切换参保关系的,且中断缴费时间不超过3个月的,缴费后即可正常享受待遇。
自2025年起,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或未连续参保缴费的人员,设置参保缴费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缴费的,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1个月待遇等待期。

答:(1)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居民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报销比例为65%,选择460元缴费标准的,一个自然年度内可报销300元;选择400元缴费标准的,一个自然年度内可报销200元。
(2)“两病”(高血压、糖尿病)门诊:参保患者在二级及以下基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不设起付标准,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为75%。一个自然年度内,高血压患者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糖尿病患者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合并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最高支付限额为600元。
(3)门诊慢特病: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居民起付标准为300元(严重精神障碍不设起付标准),与住院起付标准分别计算。恶性肿瘤的门诊治疗、白血病、组织或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血友病等支付比例为70%,其余病种支付比例为60%。

答:(1)起付线:一、二、三级定点医院首次住院起付线分别为200元、300元、500元,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减半,自第三次起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仍为100元,二、三级医院不再设置起付标准。
(2)支付比例和限额:一级医疗机构85%,二级医疗机构70%,三级医疗机构55%,对连续缴费的参保人员,每满1年报销比例增加1%,最高可增加5%。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居民基本医保待遇和大病医保待遇合并计算,最高支付额为 55 万元。

答:(1)起付线:普通居民14000元,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居民7000元。
(2)支付限额:居民基本医保待遇最高支付额为15万元,大病医保待遇最高支付额为40万元,合计最高支付额为55万元。
(3)报销比例:报销比例分段计算,普通居民起付线(含)以上-10万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60%;10万元(含)-20万元,比例为65%;20万元(含)-30万元,比例为70%;30万元(含)以上,比例为75%。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起付线(含)以上-10万元:比例为65%,10万元(含)-20万元,比例为70%;20万元(含)-30万元,比例为75%;30万元(含)以上,比例为80%。

答:(1)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及返贫致贫人口医疗救助不设年度起付线,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按70%比例救助,年度救助限额3万元。对三重制度保障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超过5000元以上部分按70%比例给予再救助,年度再救助限额2万元;
(2)对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及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超过3000元以上部分按50%比例给予救助,年度救助限额3万元。对三重制度保障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超过10000元以上的部分按70%比例给予再救助,年度再救助限额2万元。
(3)对经认定符合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大病患者(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医疗救助待遇条件的,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超过9000元以上的部分,按60%比例给予救助,年度救助限额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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