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滕州医保”微信视频号开展医保政策宣传直播活动,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发挥“互联网+医保服务”优势,将医保政策宣传搬上“云平台”,为群众提供“面对面”和“零距离”服务。
医保热点问题解答

答:参保人参加医疗保险后,在正常享受待遇期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进行刷卡(码)即时结算。其中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由医保经办机构按协议约定直接向医疗机构拨付费用,不需要参保人垫付。个人负担部分由参保人通过个人账户或现金支付。

答:(1)起付标准。一个年度内,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首次住院的,一、二、三级医院的起付标准分别为400、600、800元,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减半,自第三次住院起不再设置起付标准。
(2)支付比例和最高限额。基本统筹部分,在职人员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分别为90%、85%、80%;退休人员分别为95%、92.5%、90%。自2024年1月起,将职工住院(包括与住院合并计算的门诊慢特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20万元。

答:参保居民住院分娩生育医疗费用实行限额补助,生育一孩的,顺产、剖宫产补助限额分别为800元、1500元,生育二孩、三孩不再区分顺产、剖宫产,补助限额分别为1500元、3000元。一胎生育多孩的,按相应孩数享受医保基金定额补助。单方参保的,补助标准减半。

答:中医肿瘤治疗讲究“整体观念”和“辨证论治”,能贯穿肿瘤治疗全程。早期可辅助手术、放化疗减毒增效,减轻恶心呕吐、骨髓抑制等副作用;中晚期以扶正抗癌为主,提升患者免疫力,改善乏力、疼痛、失眠等症状;康复期通过中药调理、食疗、情志疏导,预防复发转移,帮助患者回归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