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医保政策宣传解读力度,提升政务公开效能。7月15日“滕州医保”微信视频号开展医保政策宣传直播活动。
市医保局创新推出“直播+政务公开”的新模式,两名业务骨干,通过视频号直播开展医保业务“云课堂”,变身线上“讲解员”解读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医保惠民政策和医保业务事项办理流程,“面对面”解答群众看病就医报销疑问,受到群众的欢迎和好评。
医保热点问题解答
答:
1、居民医保:
(1)集中缴费期
居民在每年的9-12月份集中缴费期按时缴纳次年保险费的,自次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享受全年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2)当年补缴
未在集中缴费期缴费的,次年1月1日后,补缴个人缴费部分,设置30天的待遇享受等待期。
2、职工正常缴费:(枣庄文件)是指当月医疗保险费应于当月或当月之前缴纳,并于当月末之前到账,以到账日期为准。
根据省医保局54号文和枣庄市医保局政策规定
(1)首次参保:次月生效
(2)中断缴费
单位:补缴后,正常缴费次月生效,补缴月数记入缴费年限。
灵活就业:参照单位。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的,设置3个月等待期。
参保关系转移的:3个月内转移接续的:当月起享受;超过3个月的,次月起享受。
答:按照省医保局的文件规定,有两种方式:
一是把不足的年限补足后,审批医疗的退休,然后就可以按退休职工的报销待遇享受了;
二是继续按在职职工缴费,直到年限够了,再办理医疗的退休审批。
需要注意:枣庄市将从2026年1月1号开始,累计年限变更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
答:可以下载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爱山东 枣庄医保小程序办理即时生效。
答:办理异地安置期间回滕州就医时,滕州医院可以直接联网报销,但需自付10%。
答:企业职工参保人员可以生育可以享受的待遇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医疗费:今年1月1日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女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发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无起付线。生育一孩、二孩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90%;生育三孩的,统筹基金全额支付。分娩期间因生育引发疾病、合并妇产科疾病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并入住院分娩费用报销。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女性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目前,在枣庄市内生育的可直接在生育医院即时结算。
二是产前检查费用:女职工可享受产前检查补助,补助不设起付线,按照60%比例支付,累计最高支付800元,这一块目前需要到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经办窗口办理。
三是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和规定的产假天数计发。另外要注意的是,生育津贴和工资不重复享受,也就是说,单位发了工资的,是不能再享受生育津贴的。像机关事业单位的参保女职工,就不享受生育津贴。
报销产检费用领取生育津贴所需要的材料包括:本人填写承诺书、出院记录、产前检查发票、本人银行账户信息。如果您的生育住院费用是在外地发生的、没有能够联网结算,您在领取生育津贴时也可以提供住院发票,申请手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