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关于印发《枣庄市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相关要求,中止以下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一个月。
特此公告。
附件: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中止情况表
滕州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6年8月24日
附件
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中止情况表
|
序号 |
机构名称 |
地址 |
国码 |
|
1 |
滕州善南精神病医院 |
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善南街道益康大道2899号金桂园康养中心院内B座7-10层 |
H37048102360 |
|
2 |
山东百济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同康店 |
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北辛街道大同北路西御冠丽景小区北门B7号 |
P37048100924 |
您的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