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以及《关于印发《枣庄市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枣医保发〔2025〕20号)相关要求,山东新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学院路店在2026年1月申请中止医保结算,4月份变更地址后向滕州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提交了相关信息变更申请,经审核,同意变更上述定点医药机构信息。
特此公告。
附件:定点医药机构信息变更情况表
滕州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6年6月15日
附件:定点医药机构信息变更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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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地址 |
国码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变更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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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山东新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学院路店 |
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学院中路151号 |
P3704810031 |
名称:山东新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学院路店 |
名称:山东新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滕州市级索店 |
变更名称、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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