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以及《关于印发《枣庄市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枣医保发〔2025〕20号)相关要求,解除枣庄立健药店连锁有限公司滕州锦绣城店、山东同德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滕州市鑫潮店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附件: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解除情况表
滕州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6年6月11日
附件
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解除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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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机构名称 |
地址 |
国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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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枣庄立健药店连锁有限公司滕州锦绣城店 |
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北辛街道善国锦绣城B-18-06(通胜西路与鑫旺街交叉口北340米) |
P370481016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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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山东同德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滕州市鑫潮店 |
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龙泉街道尚善文苑南区12号楼7号营业房 |
P370481008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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