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关于印发《枣庄市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相关要求,中止滕州市东郭中心卫生院内二科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3个月。
特此公告。
附件: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中止情况表
滕州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6年4月21日
附件
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中止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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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机构名称 |
地址 |
国码 |
中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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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滕州市东郭中心卫生院 |
滕州市东郭镇驻地 |
H37048100025 |
2026年4月11日-2026年7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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