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关于印发《枣庄市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相关要求,中止中安中医院(滕州)有限公司中安中医医院中医二科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6个月。
特此公告。
附件: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中止情况表
滕州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6年3月17日
附件
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中止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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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机构名称 |
地址 |
国码 |
中止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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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安中医院(滕州)有限公司中安中医医院(中医二科) |
滕州市龙泉中路1366号; 滕州市拓展大厦一二层 |
H37048102130 |
2026年3月6日-2026年9月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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