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以及《关于印发《枣庄市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相关要求,中止山东家家好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滕州六十八店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附件: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中止情况表
滕州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6年3月11日
附件
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中止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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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机构名称 |
地址 |
国码 |
中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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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山东家家好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滕州六十八店 |
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荆河街道解放西路北侧美明嘉苑二期18号营业房 |
P37048101505 |
2026.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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