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关于印发《枣庄市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相关要求,中止滕州市木石镇卫生院内一科、内二科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6个月。
特此公告。
附件: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中止情况表
滕州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6年3月9日
附件
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中止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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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机构名称 |
地址 |
国码 |
中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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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滕州市木石镇卫生院(内一科、内二科) |
滕州市木石镇驻地 |
H37048100054 |
2026年3月6日-2026年9月5日 |
您的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