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以及《关于印发《枣庄市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枣医保发〔2025〕20号)相关要求,滕州乐倍康综合门诊部向我中心申请变更机构信息,经审核,决定变更上述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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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前 |
变更事项 |
变更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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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滕州乐倍康综合门诊部 备案编号:PDY71988437048117D1102 |
变更名称及备案编号 |
名称:滕州乐倍康妇科诊所 备案编号:MA3UNP4U437048117D2192 |
滕州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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