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以及《关于印发《枣庄市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枣医保发〔2025〕20号)相关要求,中止滕州市四家药店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附件: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中止情况表
滕州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5年11月14日
附件
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中止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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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机构名称 |
地址 |
国码 |
中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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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幸福人大药房连锁(山东)有限公司滕州苹果花园店 |
枣庄滕州市塔寺北路会展中心从南数第6间 |
P37048100235 |
2025.11.14-2025.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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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幸福人大药房连锁(山东)有限公司滕州瀚香苑店 |
滕州市荆河街道大同天下B区2号楼善文B15号营业房 |
P37048100966 |
2025.11.14-2025.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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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幸福人大药房连锁(山东)有限公司滕州市龙泉湾店 |
枣庄滕州市永昌路龙泉湾2号楼12、13号营业房 |
P37048100214 |
2025.11.14-2025.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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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枣庄漱玉平民大药房有限公司四十八店 |
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龙泉街道荆河路银钟里涵翠苑小区58号营业房 |
P37048100202 |
2025.11.14-2025.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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