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及《山东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医保政策相关要求,经对药品追溯码疑点线索开展调查核实,认定两家卫生室存在违反医保服务协议的行为,现决定中止两家卫生室医保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附件: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中止情况表
滕州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5年11月10日
附件
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中止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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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机构名称 |
地址 |
国码 |
中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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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滕州市鲍沟镇宋庄村卫生室 |
滕州市鲍沟镇宋庄村中心 |
H37048100652 |
2025.11.1-2025.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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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滕州市鲍沟镇刘东村卫生室 |
滕州市鲍沟镇刘东村西首路南 |
H37048100635 |
2025.11.1-2025.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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